《吕览·分节篇》:“卫灵公曰‘天寒乎?’宛春曰:”公衣狐裘,坐熊席,陬隅有灶,是以不寒‘“。云云。则是兽皮坐褥与火盆等事,早见春秋之世矣(按,卫灵之语,正是后世所谓天气不正也)。
《荀子。正名篇》:“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似簟不必夏施也。张隐《文士传》载:“张纯赋席云:”席为冬设,簟为夏施。揖逊而坐,君子攸宜。‘“
然则古人盖不终年设席。而经传纪载,但云坐席,不云坐簟,何耶?
交椅今以皮,古以绳穿。故孟东野诗云:“绳床独坐翁。”而李济翁《资暇录》改为“藤床”,误矣。此语见《学林》。盖以藤穿作床,亦巳久矣。
唐人薛令之自悼诗云:“饭涩匙难滑,羹稀筋易宽。”今则以箸用之饭,以匙用之羹。闻夷以匙取饭,盖此犹古法也。
俗呼栉发之物,密者谓之篦,齿稍稀者谓之梳。虽士大夫亦习用之。而不知篦为比之讹,梳为疏之转也。《史记。匈奴传》:“文帝遗单于比余。”《汉书》作“比疏”。“余”“疏”不同,然实当作疏。《苍颉篇》曰:“靡者为比,粗者为疏。”至颜师古注《急就篇》,则尤显言之曰:“栉之大而粗,所以理鬓者,谓之疏。言其齿稀疏也。小而细,所以去虮虱者,谓之比。言其齿密比也。皆因其体以立名。”然则非但“篦”为俗字,即“梳”字,亦在汉后起者。《汉书》杨雄《长杨赋》:“头蓬不暇疏。”《文选》作“梳”。是其证也。
扬子《方言》云:“饮马橐,自关而西或谓之�娄篼。按《集韵》”�娄“
音“娄”。《广雅》云:“�娄篼,囊也”。今俗语有此二字音,而或妄写作漏斗。见《方言》、《广雅》始恍然矣。今所云“漏斗”者,上大下小,而空其底。
置此器于小米袋口上,所以下米;于酒壶口上,所以下酒。下米者以竹为之,下酒者以错为之。皆欲其不至狼籍也。皆谓之“漏斗”。然则正以其无底,故谓之漏斗。若《方言》所云,饮马橐,谓之“�娄篼”者,自是两物。盖天下未有无底之器,而可以饮马者。若其他,如盘、如盂、而以藤,或细竹,或篾为之者,鄞人亦呼漏斗。则必当是“�娄篼”而非“漏斗”矣。
吾年四十余,陈子相为刻一私印,相贻文曰:“老柳”。吾常用之,朋辈以为称老太早。余引欧阳文忠,号“醉翁”事相答。文忠诗云:“我年四十犹强力,自号醉翁聊戏客。”富文忠公寄欧阳诗云:“公年四十号翁早,有德亦与耆年同。”
则吾岂敢。
“昭君琵琶”,不过石崇意拟之词。后人竟作实事歌咏之。已为不考。乃元人杨元诚《瑞山居新话》云:“武库有昭君琵琶,天历太后以赐伯颜太师妻。”
按事之可笑如此。此何异于“著原思肘见踵决之衣履,左携孔子叩原壤之杖,右持颜子陋巷之箪瓢,而乞一文太公九府钱乎”?然则古物之传到今时者,恐未必无类此者矣。后人多赋王昭君,皆极为之惜。顾既匹其父,又偶其子,昔为匣中玉,今为粪上英。如此女子,何足惜也。又赋此词者,多用琵琶为昭君本事,不知其何所本也。按石季伦《王昭君辞序》云:“昔公主嫁乌孙,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其送昭君亦必尔也。”云云。然则昭君琵琶,不过石崇教绿珠时,揣拟之耳。竟成典要,亦失实矣。
近时妇人掠薄鬓,号蝉翼鬓。其名始于妇女之流,而乃与古暗合。崔豹《古今注》云:“魏文帝所爱宫人,有莫琼树。琼树始制为蝉鬓,挈之缥如蝉翼。”
《朝野佥载》云:“赵公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天下慕之。”按古人以毡为便帽,其上高出绒毳。今优人扮演杂剧,尚用之。此云浑脱,盖必圆浑,如今所戴乌毡帽矣。
今士大夫,一束带,间佩系刀、箸巾、�、荷包之属,累累如也。究之终日不见一取用,徒苦累腰腹笨重耳。《三国志注》引《曹瞒传》曰:“身自佩小盘囊,以盛手巾细物。”此风盖始于汉魏。
穿细竹为汗衫,织成龟背文,谓之竹衫。盖古人早有之。元人乔梦符,有《咏竹凉衫曲》云:“并州翦龙须为寸玉,丝织龟背成文。
凡缝工裁衣,当襟袖之间所裁余者,俗谓之“弯子”,始谓是形如弯弓象形,故呼“弯子”。今知是“�宛”子之转。《广韵》:“�宛,一丸切。�宛子裁余也。音�宛。”然则�宛弯音近,而其字实当作�宛。
草履谓之“不借”,始见杨雄《方言》。《中华古今注》以为轻贱易得,人人自有,不假借也。放谓之“不借”。则贱物何独草履,而专其名乎?《致虚杂俎》又谓因仙人凤子,不肯以草履借人,故后世名草履为“不借”。此荒唐附会,与借鬼事以解“蜗居”同一类也。余闻前辈有云:“草履之首,有草梁居中。未著时,左右无别也。既著以后,草梁必居拇指与四小指之间。四小指地位实阔于一拇指,由是左履之梁偏于右,右履之梁偏于左,左右遂一定不易。不似他履之可左右通借也。故曰:”不借‘。“其说似较轻贱之说为确当也。
杨诚斋诗:“不借双高挂,毋追一任欹。”以不借与毋追作对,可谓工绝。
特毋追古冠,用之后世诗句中,似嫌不称耳。
《史记。张释之传》:“王生顾谓:”张廷尉结袜。“时三公九卿并会也。”
则是汉时入朝,无不著屦者。唐宋以后,袜制载之正史,无论矣。《左传》:“哀二十五年,褚师声子袜而登席”。注:“谓古者见君解袜”。或乃谓常朝不解,惟宴会始解者,非也。古人制度,不可以眼前常礼测之。今世著袜、著履,而古人相会,无不脱屦户外者。入朝亦无不脱履。故剑履上殿,乃是异数。至脱袜,仅见《左传》,然以意度之,盖亦非尽赤其足,足上必有别饰。如诗所云:“赤芾在股,邪幅在下。”其证也。然则《韩子》及《吕览》所云:“文王袜系解:”武王袜系解者,或出于附会,或是尊贵始著袜耳。即如祭祀用尸,以常情测之,亦事理所必无者。故前人疑为夷礼经典具载,不能无信矣。见君解袜,仅见《左传》,而“赤芾在股,邪幅在下。”之诗可以证之。男子穿耳,仅见《庄子》,而“充耳以素,尚以琼华。”之诗可以证之。盖古者必有耳饰,不穿耳无所系之。此前人所未言者。</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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