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张一美点点头,“不过,也有可能是郝先生按照书上印的英文,以罗马字母的音节来读,不见得就证明他懂英文。”
郝运这下火了:“你的意思是说,我把英文当成拼音念,好来蒙你们?”张一美连忙说没那个意思,郝运继续说,“这本书还有个译名叫《乱世佳人》,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作家三姐妹中的姐姐,成书于1847年,主要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南部城市亚特兰大附近一座庄园的故事,对不对?”
张一美张大了嘴,眼睛眨了眨,和刘森对视。刘森哈哈大笑:“一美啊,你看,我说他懂英文吧?这些东西可是编不出来的哟!”
“不好意思!”张一美也笑起来,“乱世佳人,乱世佳人……这个名字真的太好听了!比《孤女飘零记》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刘先生,你说是不是?”她越说越激动。
刘森也说:“确实好听,不过郝先生是在哪里看到的这个中文译本?难道是东南亚的海外华人翻译家?”
郝运哪里说得上来,只好含糊地说太具体的全都记不起来,只记得某些东西,自己连大学在什么学校念的都忘了。刘森说:“我开始就猜测郝先生可能是在国外留的洋,现在一看没错,很有可能是东南亚的大学,比如星加坡国或者马来亚。”
张一美连忙又让郝运照着书念念,郝运知道这是个容易激动,但又很细心的女人,只好翻开书本念起来。大部分英文单词郝运都认识,只有某些太生僻的、专业的单词郝运已经忘得干净,可起码读下去没什么问题。但说实话,如果让郝运翻译成中文来念,他就傻眼了,这也就是后来中国人所称的“傻子英语”。
郝运念着,张一美听着,刘森看着。半页内容念完,基本还算流畅,郝运心想越念越没底,赶紧找借口叫停,于是就停下来,问张一美要杯水喝。张一美连忙站起来,从桌上拿了个玻璃杯,说先去水房冼干净再帮郝运倒水。
她出了屋之后,刘森始终看着门外的方向,然后才转过头,拍着郝运的肩膀笑:“郝先生还是很有知识的啊,看来一美对你印象很好,如果你暂时没想起身世,就先在报馆给她帮个忙,我看也不错!”郝运连连点头,刘森又压低声音问,“郝先生,您还记得自己有没结过婚?”
“应该没有,”郝运回答。刘森抚掌微笑,这时张一美已经回来,用洗干净的玻璃杯倒了大半杯温水递给郝运。郝运顺便将书放到桌子的尽头处,假装物归原位,其实这个动作明显是不希望张一美再把书拿出来让自己念。
张一美说:“马上就给郝先生拍照,明天见报没什么问题。对了郝先生,您现在能回忆起来的都有什么?给我讲讲听听。”
郝运说:“我的名字叫郝运,家在沈——在奉天,念过大学,未婚,昏迷之前好像在躲避什么仇家。”
刘森连忙问道:“您还有仇家?”郝运点点头说好像有,这也是刚才无意中记起来的。
“那不行!”张一美说,“要是郝先生真有仇家,我们给他照了相登了报,那不等于把郝先生给坑了吗?”刘森也连声称是。郝运暗自松了口气,心想不登是最好,现在麻烦事能少则少。三人商量半天,最后张一美决定去跟主笔汇报情况,先让郝运在报馆临时帮工。郝运和刘森坐在屋里,张一美直接去隔壁的主笔办公室找他谈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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