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下有个人曾经在大夏当过三年细作,这位十八王子是金耀最宠爱的,只因其母是最受宠的,本身武力不强,也没什么本事,因而不受王公贵族的待见,却又是谁也碰不得的人物,年纪最小却最早受封分府。我那手下在大夏的国都时,伪装成最有名那间药铺子里的伙计,偏这位王子是个弱鸡,三天两头生病,因而送药过府时见过不下三四回,绝对没认错。”
“若消息得准,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将领乙也激动起来,“两国交战在即,只要把十八王子抓住,就能令金耀投鼠忌器,说不定能平安揭过这场刀兵。”
“想得太简单了吧?”将领丙凉凉的开口,“你拿着这位小王子想要做什么呢?做人质还是肉盾?若为人质,那又将如何处置?扣在京中,还是两国谈判合解再放回去?”
“这可是他们文臣的事。”将领甲理所当然地道。
“这不是文臣或者武臣的事,这是大江国的事,皇上的事,百姓的事!”将领丙放大了音量道,“就算拿这位小王子做挡箭牌,与大夏议合,谈得好,还能让咱们大江不像往常那样吃了暗亏,大亏。可到头来呢?这些年议的合还少吗?大夏可是重诺的信义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台面上议和,台面下,人家早准备着撕毁条约,再度开战了,连理由都不找。”
“做肉盾也好啊,不是说是夏君最宠爱的儿子?”将领乙插嘴。
“你也知道金耀有多少个儿子了,就算这个再疼爱,到底是没什么用处,死了也无碍大局。”将领丁接过话,“况夏人野蛮,我很怀疑,金耀能为了个废物儿子停止进攻。只怕他正好借此事激发夏军的凶性与血性,进攻得更猛烈。”
“那就逮到那小子,砍成十七八段,抛尸于边界之地。”将领甲咬牙切齿,“也为我大江的百姓报报仇,他们大夏人连年侵边,杀害的百姓不知凡几。难道,我们大夏人就没有妻子儿女?就没有最宠爱的人吗?”
“夏人是蛮夷,未通教化。他们入侵大江国,是为不义。我们如果还未战就先斩杀了金氏子,同样是不义。无名之师,到哪里也说不通。这仗还没打,大江在名声上就输了,还给了对方以口实。难不成我们大江军弱成这样,仗还没打,先杀一只弱鸡泄愤?”将领丙坚决反对道。
“那你们说要如何?难道送上门的肥肉,大江军就真被大夏军吓破了胆,咬都不敢咬一口,就这么放他离开吗?还给他车马,给他安置驿站?”将领乙有点火了,“都是过的在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这口气你咽得下,我可咽不下!”
“他是有人质在手!”将领丁提醒。
“不过一个女大夫,再手眼通天,本事大到冒泡也不值敌国的王子!”
“她是我大江子民,但凡是我大江人,哪怕是个女子也应该保护。难不成我们这些当兵的是吃干饭的,看到自家人危难而不救?”
“两害相权取其轻,她又不是多重要的人物,两相对比,自然是活捉金十八比较重要!”
“都是人命,有这样比的吗?就算比,我大江人的命也不比大夏人贱!”
“我又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
“就是到手的好机会不能让它溜了!不管结局如何,咱们是杀场上的人,哪能如此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先把人抓了,后续的事再说!”
“对啊,若真这么放任他离开,那金耀还以为咱们怕了他。更会消弱我军士气,增长敌人的威风!”
“你这是让那个人质小姑娘去死吗?”
“为国捐躯,何其光荣。”
“干脆你去捐躯吧,身为军人,这是你的职责,可不是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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