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速写
速写一未妨惆怅是清狂
一只猫儿铃,一只簪子,一只风筝。这是他最珍贵的家当。
猫儿铃他一直戴在身上,只要它一响,就证明他又可以见到她了。
簪子是很多年前,九龙谷还没有被水淹没的时候,在那地下的金井处捡到的。他本想在当时替她亲手插回头上去,然而心思动了一动,便私自留下了。如今每日放在枕边伴他入睡,闻起来竟似还有她的发香余味。
而这风筝,也许连她都已忘记了。那上面画了古怪的画,还有一行歪七扭八的字,他猜了好久,再加上旁敲侧击地问过她,这才弄明白写的是什么。
“我来自千年以后,谁能与我相知相守?”
是预兆吧。
虽然这只同她的人一样可爱的古怪风筝是很久以前似是上天注定的缘分般被他的鬼脸风筝从天上带下来的,可他却忽略了一件事:没有风,风筝又怎能高高地飞上天去呢?
所以……所以她最终还是随了春风而去,空留他一生牵挂。
罢了,罢了。
一段情,一壶酒,一抹记忆,足可与他相伴终老,回味无穷。
干荷叶
空寂寥,
空寂寥,
沉醉到拂晓。
今忘了,
明忘了,
黄梅时节雨巷深,
伊影更清遥。
速写二半缘修道半缘君
他时常地,时常地想起与她的第一次见面。
那一年,他六岁,而她,不过是一个才出生不久的小娃娃。
他不记得自己为何会出现在乱坟岗里,他想,也许……他的亲生父母就葬在那里罢。他没见过他们,从有记忆时起,他似乎就是在以行乞为生。
那一天,他静静地坐在一块无名碑旁,远远地匆匆走来一对年轻夫妻,妻子的怀里抱着一个正在沉睡的小婴儿,那小婴儿,就是她。
丈夫说:璃儿,来不及了,此去岳家还有极远的一段路程,可朝廷的官兵等不得我们太久,多耽搁一刻就要多牺牲一条无辜百姓的性命。
妻子轻声啜泣,可看得出她很勇敢。她说:我们的灵歌怎么办?我不能把她丢在这里!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也想要她活着……
还能有什么办法呢?这荒郊野外,能够见证这对即将慨然赴死夫妻的悲怆的,只有他,一个才六岁的孩子。
他们发现了他,年轻的母亲眸子一亮,快步地向他走来。
他从没有深究过为何那位母亲在当时竟肯将所有的信任付于一个素不相识的六岁的乞儿,将她心爱的孩子的未来就这么轻易地交到了他的手里。现在想来,她很像她的母亲,因为她们看着他的眼神,都是毫无疑问地信任。
年轻的父亲蹲下身来,轻轻握住他瘦弱的肩头,微笑着道:小兄弟,请带着我的女儿前往望城仲夏街紫萝巷,找一位姓岳的官人,将灵歌交给他。他是我的结拜弟兄,看到灵歌襁褓里的信他就知道原由了。
没有多余言谢的言辞,但他看得出夫妻二人眼中的安慰,他们相信自己找对了人,相信他可以令他们含笑九泉。
于是,他带着这份信任上路了,尽管那时幼小的他根本不知信任为何物。是他的本性使然还是别的什么,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这对父母将女儿交给了他,他就应该让这孩子好好地活下去。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望城在何处,他只是按着那位父亲临走之前指给他的方向毫不犹豫地一直走,一直走。他把小小的她缚在背上,用夫妻两个交给他的盘缠从农家买来新鲜的牛奶或者羊奶喂她,而他自己则只吃些山间采的野果,喝冰凉的泉水。白天背着她赶路,晚上抱着她入睡,狂风骤雨时,他和她躲在破庙里,他为她驱散惊恐,她冲他甜甜地笑。
翻山越岭,就这么一连走了几个月,他终于抵达了望城。
姓岳的官人看过襁褓里的书信,掩面痛哭。后来他才知道,那位年轻的父亲曾经救过岳官人的性命,两人言谈投机下结拜了兄弟。
当岳官人得知是他一路将她带来了望城之后,为他取了名字,做了新衣,让他改小了年纪,还让他叫他“爹”。他想,从今往后,她是要留在岳家了,他要看着她长大,看着她好好地活着,便只能跟着留下来,于是默默地认下了这个家。
那一阵子整个江南风声很紧,朝廷在追捕两名已伏诛重犯的遗孤,听说,是个女儿。于是不分白天黑夜地挨家挨户盘查人口,连大大小小的官家都不放过。岳官人将她藏得很严,没有人知道岳家多了个小小的婴儿。然而,这并不安全。
岳官人的妻子岳夫人也有个女儿,同他的她差不多大,才出生不久。一天早上醒来,他发现岳夫人的女儿不见了,岳夫人的房门紧锁,里面隐隐传来哭声。从此后,岳家只有一个真正的小姐,除了他和岳家夫妻,谁也不知道这一出至情至义的调包计。
另外,家中除管家之外的所有下人都被岳官人遣散了,另买了一批新的下人,新下人们没有人知道他是岳官人的义子,而对亲戚们,只说他是过继来的,过继的就如同亲生的,没用多久,所有人便都忘记了他并非直系血亲的身份。
他和她慢慢地一起长大,他努力地学功夫,学医术。学功夫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学医术是为了保护她的身体。
长兄如父。他像个父亲般地一丝不苟、甚至严厉地看护着她,教导着她,以至于她对他的敬畏尤甚于对岳老爷。
岳夫人因听说自己被秘密送往乡下的亲生女儿死于了瘟疫,忧伤之下一病故去。从此后他的职责便又多了一重,又当爹,又当娘,又当哥哥,又当护卫。
他拒绝了诸多媒人的提亲,甚至拒绝做公主的驸马。因为在她没有嫁人、没有找到一个能够接替他照顾她的男人之前,他不能让别的女人来瓜分他投诸在她身上的精力。
当察觉到她喜欢上了那个箭法如神的男子时,他以为自己可以放心地松手了。然而……然而,在那一年那一月的那一天,他与她相见于公堂之上时,一切,都变了。
……慢慢地拉回思绪,窗外桃花娇俏如她。
低头看看自己袖口上那两点不知是口水还是泪珠儿的浅浅的印子,昨天拿了戒尺拍在她手心儿上的情形历历在目,一想到她扯了他的袖子万分委屈地擦眼抹泪儿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发笑这个令人着恼的丫头,竟然自作主张地给他在月老坊里报了名,当日下午他就莫明其妙地收到了安排他去某某湖边相亲的帖子。
这个小混账干过的类似的事不胜枚举,就好像完全热衷于将他惹恼,然后捱上一顿臭揍后了事。以致于……以致于连他都开始慢慢习惯上了这样的生活,几日不经历一回反而还会感到些许别扭……不可否认,这个小混账的影响力不是一般地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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