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信吗?至少我是不信的!我只相信在座的诸位,一定会给出最理性,最公正的决定!”
话音最后一句,铿锵有力。
检察官结束陈词,转身回到座位,目光落在慕紫身上。
慕紫朝他笑了下。
检察官觉得头皮发麻。
他头一次见初级律师担任刑辩律师,且一点也不知道紧张的人。
慕紫站起身,走向陪审团,面带浅浅微笑。
“控方检察官的故事演绎法很棒。”慕紫笑着说,“为了避免大家感到厌烦,我不讲故事了,我们来做一道数学题怎么样?
女佣报警时是晚上8点43分,警察将陈北岸逮捕时是9点24分,也就是说,陈北岸先生从案发地点离开,到被抓的这段时间,只有短短的41分钟。
你们知道这短短的41分钟发生了什么吗?他要赶往40公里外的核桃林,挖坑、埋头,接着他觉得不妥,把头重新挖出来,再赶往60公里外的西郊别墅,再次挖坑、埋头,做完这一切,再去10公里外的公路被警察抓!哦对了,在赶路过程中,他还要洗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因为割断头颅时,血会溅得他满身都是!
41分钟洗澡换衣服,并且完成一段长达110公里的路程!诸位,请认真看看被告席,你们觉得,我的当事人是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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