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哑然失笑,作势要敲她,“再说了,我什么时候一直盯着苏洛雨看了?”
“下午你跟陈哥刚到的时候,就一直在盯着洛雨姐姐看,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刚刚还笑容娇甜的小妮子说变脸就变脸,娇甜的笑容一收,板着脸凶巴巴地道,“我都看到了,你还想骗我?”
林轩有点无奈,“你能不能讲点道理?就算是看,我也是看你才对,一直盯着苏洛雨看,人家陈慕雨也不乐意啊。”
苏洛雨可以说是林轩两世见闻,现实里所见唯一可以称之为“风华”的女人,尤其是下午刚到生态园的时候,湖山胜景中,一袭白衣胜雪,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冰销远涧怜清韵,雪远寒峰想玉姿”的诗句。
姜浅予跟她站在一起并不失色,假以时日,她也有那种潜力,只不过如今限于年龄,还当不起那种评价。
不过这话却是万万不可能说出来的。
而且他也确实没盯着人家看啊!
“你就是看了,还不承认!”
姜浅予在桌下抬脚踢他,林轩就很幼稚地反踢回去,反正都是穿的软拖,也不怕踢伤人。
两人就面对面地坐着,你一脚我一脚,很孩子气的“砰砰砰”对着踢了半天,然后林轩趁着小妮子踢过来的时候,伸手一捞,就把她一只白嫩脚丫给抓在了手里。
小妮子“啊”的惊叫一声,忙着就要把脚缩回来,林轩哪里肯放,白嫩的脚丫在挣扎的时候从拖鞋里脱出,就只脚尖还勾着拖鞋,他索性就把拖鞋丢一边,伸手抓着那看着如玉般的脚丫,再用大腿夹住脚踝,这才很小人得志地看着她,笑道:“还找茬不?”
还在努力想要把脚缩回来的小妮子红着脸啐道:“不要脸!”
她一只脚被抓着,于是身子只能微微后仰,胸前丰挺弧度随着呼吸缓缓起伏着,客厅明亮的灯光下,脸颊透着红晕,贝齿咬着樱唇,愈发娇媚诱人,林轩不觉怦然心跳。
可惜眼下到手的就只有一只脚。
他低头看了看,灯光虽然被脑袋遮住了光亮,但那只精致白嫩的脚丫看着却依旧像是泛着美玉般的光泽。
脸长得好看的女孩很多。
脚也好看的却极少。
首先尺码不能太大或者太小,其次脚趾,不能过于肥大或者瘦小,更不可过长或短,长了会像手,短了就不会有流畅优美的线条。
然后是前脚掌,拇指关节,不能过于突出,就连足背上也不能有过分明显的经脉或者血管。
接着是足弓,要饱满,才会有优美弧度,尤其是穿高跟鞋的时候,可以撑得起来,会显出柔美的曲线。
最后还有肌肤和脚底,包括脚跟,都不能有过厚的茧,自然更不能蜕皮,否则都会影响手感,整张脚还要由前端到后逐渐变小,不可突兀,不可违和。
想要满足这些,需要天生的根骨,更需要后天的保养。
哪有只靠天生丽质就能风华永驻的美女?
先天的资质,后天的保养,一个都缺不了。
抛开先天因素不说,更具体一点,就是时间和钱。
哪怕现在住在一起,林轩都不知道小妮子每天要花多少时间搭理自己,不过从给她吹头发的情况推而广之,估计少不了,也便宜不了。
当然,男女间的定位与感情注定了,女方不论花了多少时间与金钱去搭理自己,最后便宜的都是会是她的男人。
条件很苛刻,所以当满足所有条件的时候,一只纤纤玉足,看在眼里,握在手里,哪怕林轩绝没有什么特殊嗜好,也不禁有些血脉喷张。
这样一只纤纤玉足夹在腿里,握在掌心,能干嘛?
林轩心跳骤然加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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