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浩然也听到了耳机里传来的声音,他愣了一下,然后左右看看。叶浩然前面那名大胡子,看到叶浩然的样子,就知道叶浩然不知道书房在哪里,他哼了一声,说道:“真是白痴,不是让你们好好的看过地图了吗,在那里呢!”
说着,那大胡子一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就大步走了过去。
叶浩然皱了下眉头,他抬腿朝着那里走去,很快,基本上所有的搜查者都往那书房走去。叶浩然进了书房,书房很大,更像是一个藏书馆,书房的设计更是古色古香,典雅别致,不仅仅是里面的装饰采用的是带有檀香味的木材,更重要的是,窗户的设计也非常的别致,通过巨大的落地窗曲线,使得光线很分散,即使是中午时分,太阳照射进来,也不会觉得刺眼。
而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典雅书房内,一个女人正坐在书桌后面,认认真真的捧着一本巨大的书籍在看,那是一本哲学书,弗洛伊德生命观,那个女人正是娇艳无双的阿农莎杨。
阿农莎杨坐在书桌后面,她的神情竟然极为的认真,她像是一个学者一般,认认真真的看着书,她的眉头有时候微微紧缩,似乎在思索着书中的意思。
叶浩然站在人群里,看着阿农莎杨的神态,他突然觉得这个女人还是挺迷人的,她能在这生命最危险的时候,还如此认真的看书,真的是无愧她学霸的称号了。
搜寻的人不停的走进来,即使是这些粗暴的犯罪分子,他们走进这书房之后,也开始觉得这里是一个文雅人呆的地方,这里似乎不能够太吵。这些人站在一边看着书桌后面的阿农莎杨,这些人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他们似乎都在等待着。
叶浩然看到这情形,有点笑了起来,这倒是挺让他惊讶的,他从来都没想过,原来阿农莎杨还有这种魅力,她安静的坐在那里,而周围的这些犯罪分子,尽管是来抓她的,此刻却依旧从心底对她心生膜拜。
这时候,哒哒哒,一阵皮鞋的声音响起,接着一个年轻的男子,分开众人,走了进去。这男子的胡须剃的非常整齐,他朝着阿农莎杨走来,走到了阿农莎杨的身边,开口说道:“你好,阿农莎杨。”
阿农莎杨抬头,扫了眼那人,然后转头,继续盯着书本,根本没有理会那男子。
男子有些愤怒了,毕竟当着这么多下属的面,这个阿农莎杨,竟然如此一点面子都不给他,他可是拉赫曼,是B吉斯坦政要之子,他的家族,是整个B吉斯坦第二大富商!
“嘿,阿农莎杨,现在,你必须看着我。”拉赫曼说着,他伸手按在了阿农莎杨的书本上,不让阿农莎杨继续看书。
“拉赫曼,原来是你啊。”阿农莎杨放下书本,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学霸了,她已经懂了很多事情,她本就是个很聪明够的女孩子,她现在玲珑之心开窍了,自然就明白了事情,她开口说道:“我就说,为什么这次的罢工如此突然,而又如此的规模盛大,原来是有你在参与其中,哦,对了,恐怖不只是你,因为单凭你的脑袋,还没办法把这次的事件闹得如此之大,更没有办法逼走我的父亲,呵呵,拉赫曼,原来你是做狗了,只是,不知道你做的是M国人的狗,还是欧洲人的狗,还是E罗丝人的狗呢!”
阿农莎杨这番话说出来,竟然非常的凌厉而直指本质,看来她真的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学习的不懂事的女孩子了。
拉赫曼瞪着阿农莎杨,他气的嘴唇直哆嗦,不过很快,他就忍住了,他自然也有自己的过人之处,他作为B吉斯坦的第二大财团的继承人,拉赫曼受过的训练远比想象中的要多。
拉赫曼忍住了,他看着阿农莎杨,慢慢开口说道:“阿农莎杨,你不必如此说我,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你的性命,在于我手上。”
阿农莎杨微微仰起头,看着拉赫曼,然后不发一言,只是冷笑了一下。
虽然只是一个冷笑,但是却把拉赫曼给刺伤了,他真的受伤了,他发现阿农莎杨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很无耻,而且,他越是在乎阿农莎杨,他就被伤的越深。阿农莎杨在拉赫曼的心里,一直都像是一朵桀骜不驯的玫瑰花,他喜欢阿农莎杨,这是个公开的秘密了,几乎整个*堡的人都知道他拉赫曼喜欢阿农莎杨,可是,那个该死的费默吉,却是根本连正眼都不敢看他,费默吉还说自己连阿农莎杨的脚趾头都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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