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谁能理解一个吃着素淡无味的菜过了那么多年的人,突然之间,尝到了从未尝过的肉味儿的那种幸福感?
啊!
每每和她共赴云端的时候,他甚至都在想,就这样死在她身上,他都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向筱楌觉得自己这二十五年来的三观,在这半年里算是被颠覆得所剩无几了,先是经历了孙白玫,再是马玉梅,现在又是秦炜晟……
试问,有谁见过这样为了自己快活,而把怀孕的事情掐得这么紧迫的男人?
什么叫活久见?
向筱楌想,这大半年来,她还真经历了很多次活久见的事情了。
今天,她偏偏就要跟他对着干,正好这里不是卧室,没有小雨衣让他用。
“你想好的,那是你的事情,我不管,我就要怀孕,要个孩子!”
在这件事情上,她虽然还是很生疏,但好歹被秦炜晟带着实践了这么多次,她多少也算是有点儿经验,知道该怎么做,才会让男人憋不住。
于是,最后,秦炜晟不得不弃枪缴械,将自己所有的子弹如数上交给他身下的小女人。
敢忤逆他?
那可是要付出价代的。
于是,向筱楌接下来就被某人抱着,在他看中的某些地方,一一体验了一回新鲜感和刺激感并存的欢爱。
那天晚上,她终于还是没能去得成健身房,(这个早已在她的预料之中。)别说是她了,就连某男人,也一样没有去,俊得让嫉妒,帅得让尖叫的脸上,处处都是餍足之色,长臂以十足十霸道的姿态,圈在向筱楌腰上,把她牢牢霸在自己怀里,附嘴于她的耳际处,不要脸地说着痞里痞气的话,“宝贝儿,跟你在一起,真是舒服!我现在终于明白那句‘只羡鸳鸯不羡仙’是什么意思了。”
……
不用明说,光看他那表情,便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了。
“你少用你那乱七八糟的想法,污染了古人的诗。”
向筱楌没好气地在他手臂上拧了一下,可惜,浑身的力气都被某狼压炸得差不多了,这一拧,也就是一个不疼不痒的效果而已。
“老婆,你怎么这样冤枉我?”他还好不委屈,“写这诗的人,是个男人,老婆,我比你更懂男人的想法。”
……
好吧,在无耻的境界里,你赢了。
向筱楌有自知之明,索性懒得跟他贫嘴,正想闭着眼睛装睡时,却又听到他在耳边轻声问道,“宝贝儿,最后这几次,你感觉怎么样?舒不舒服?我的技术是不是比以前又有长进?”
……
拜托!
要点儿脸行么?
这种问题,怎么能这样拿出来讨论?
向筱楌没脸答。
可男人却固执地想要答案,一直缠着她,话也越说越露骨,弄得向筱楌为怕他说出更听不下去的话来,而不得不假装认真,实则敷衍的给他一个回应。
“炜晟,我们……第一次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半途而废?”
与其说,她是想用这个问题转称男人的注意力,倒不如,她自己一直都很在意那件事,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那种时候,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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