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拍即合,一场即兴的试镜表演就此开始。
陈歌坐在英式风格的白色木椅上,翘着二郎腿,脑袋微微扬起,“我叫赵旭东,是香江五千名亿万富豪之一,也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个。”
眼神里透露着极度的自信自恋和自负。
就是这种感觉!吕良几乎忍不住要拍手叫好,这个年轻人的演技好不好还在两可之间,但是这句台词出口之后,一个年少多金的桀骜形象立刻出现,比刚才吴宇的表演要立体丰满得多。
陈歌站起身,走向不远处的法拉利,打开车门略带笑意地回头,“香港每八百个男人,就有一千个女人,而这一千个女人,都有机会给钱我用。因为,香江最大的化妆品公司,是我的。”
进车,关门。
“CUT!”叫停声又一次响起,但是谁都听得出来,导演这一次声音里满是惊喜。
陈歌打开车门从车里走出来,“怎么样,导演?”
“导演,我不认为一个对剧本毫不熟悉,演技有待商榷甚至可以说拙劣的人可以做主角。”吕良没有说话,吴宇站出来道。
吕良没有理会吴宇,看着陈歌,“你之前有没有系统地学习过表演?”
陈歌摇了摇头,“没有。”
吕良摸着下巴,吴宇说得也没有错,虽说陈歌在这段独白上做得很好,但这段独白是最不需要考虑演技的地方,之后的一些情节就不一样了,最主要考验的就是演员的演技。
事实上陈歌刚才的这一段表演也的确没什么演技可言,他只是在做一件对他来说很简单的事,耍帅。
吕良回头看了看忐忑不安的吴宇,回头问陈歌:“你之前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是酒吧的驻唱歌手。”
“驻唱歌手?”吕良讶然,虽然他在演艺圈名声不显,但是见过的明星绝对不少,其中没有一个能在形象上和陈歌相比。以陈歌的形象做驻唱歌手居然没什么名气,吕良可以想象陈歌的唱功到底是有多差.
“你叫什么名字?”
“陈歌。”
“嗯?”吕良又忍不住轻咦一声。作为圈内人,吕良自然听说了最近大陆闹得沸沸扬扬的天才歌手自作自受的陨落,听说那个天才歌手就叫陈歌。
“如果你要熟悉剧本,记住一千字左右的台词,需要多久时间?”吕良问。
“嗯······熟悉剧本的事我不太清楚,但如果只是记台词的话,五分钟应该够了。”陈歌说。
“你确定?”五分钟记住一千字,看来逞强是年轻人的通病,吕良没有拆穿陈歌,语气里却带着深深地怀疑。
陈歌理所当然地说:“确定。”
“我给你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我们先试着拍一个镜头。”潜台词就是,这一个镜头会决定主角是谁。
“好。”
上午七点三十五分。
陈歌接过剧本,开始接触人生第一部电影:《野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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