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子何等样人,他是一条铁骨铮铮的好汉,为了朋友可以视死如归,他曾经创立过一个真正的帮派,见多识广,心如铁石般坚韧。
连他都感到恐惧,就能看出死神这个人的可怕程度了。
一晚上干掉几十个人,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也被深深的震撼。
小胖更是吃惊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连嘴里的鸡腿都忘了吃。
黑子继续说道:“干掉邓伟的第二天,他就名震明城,成为明城有史以来最狠的大混子,也是从那天开始,他就被称为死神了,专门收割生命的死神。死神成名之后,很多混子都来归附他,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一跃成为东城的老大,直到现在,一直威名显赫,他的地位,再没有人能够撼动。
我不解的问道:“他手里有这么多的命案,为什么警察没抓他。”
“当时,有人替他顶罪了,他出去躲了好几个月,又花了很多钱,上下疏通,也就没事了。后来,虽然警方也知道了真凶是他,但是也没人再去抓他了,抓什么啊,都是陈年旧事了,又没有苦主过问追究,警察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加上那是一次江湖道上的帮会大火并,警察懒得去管,这样的火并,在警察内部叫做自我清洗,他们高兴着呢。何况,很多时候,警察甚至还要依靠他们这些权倾一方的道上大佬,去管理那个混乱冰冷的江湖道。”
我倒吸一口凉气,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警方多次出手,依然搬不倒死神了,因为死神和警方内部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警方甚至给他充当了保护伞,必要时候通风报信,怎么能扳倒?
黑子又说:“说到命案,对一般人来说,觉得这事挺大,对死神这个级别的人来说,几乎没什么影响,现在明城的五极大佬,哪一个手上不沾满了鲜血?可以这么说,没有捅过人的混子,是当不了大佬的。”
黑子摇头叹息,脸上有些疲倦,一入江湖,身不由己,他是为此感到了疲倦吗?
我看着郑伦:“伦叔,你以前也是大佬,不会你也……”
郑伦笑了,有点苦涩的笑:“年轻的时候,我打架也很猛的,曾经打伤过很多人,但是没有杀过人,我是有底线的,就是绝不杀人,这也是我无法在道上混迹太久的主要原因,我心太软,不适合那个铁血的江湖。”
我又看黑子,黑子脸色阴沉着:“我也没杀过人,但以后肯定会杀几个。”
我知道他说的是那个害得他亡命天涯的混子,他这份坚守,这份坦诚,都令我肃然起敬,我举杯说道:“黑哥,我敬你,来,干一杯。”
喝过,我又问道:“伦叔,死神这个人到底有多强?”
我对死神这个人,很感兴趣,我觉得,我和死神之间一定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我还是早点了解的透彻一点比较好。
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郑伦皱眉想了一下,说道:“死神这个人身上的传说很多,有人说他身体特别硬,就像钢铁一样,有人说,他练了一种独特的功夫,打斗的时候,身上就会隐隐出现了鳞片,就像巨蟒的鳞片差不多,刀枪不入,还有他的力气的很大,号称有九牛二虎之力,就凭这几点,他纵横江湖道这么多年,竟然没碰到过对手。”
我听了,微微点头,死神这个人,确实很不一般,我以后见了面,一定多加小心。
我问郑伦:“伦叔,死神开着那么大的公司,家大业大,为什么会对你的这家店感兴趣呢,你不觉得奇怪吗?”
郑伦若有所思的说道:“这个问题我也想过,我之所以想见死神,就是想问问他,到底想干什么。我这家店,虽然赚钱,但是和死神的生意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里面,一定别有原因。”
我见郑伦也想到这些,就不多说了,郑伦也是一只老狐狸,他不会吃亏的,
“伦叔,你和死神之间,是不是有过什么合作?你们曾经是朋友。”我想起郑伦说他年轻的时候和死神共同战斗过,好奇是什么情况,随口问道。
郑伦诧异的看了我一眼,不知道这段隐秘的历史,我是怎么知道的,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非常少,就连黑子都不知道。
黑子听了我的话,也惊讶的看着郑伦:“伦叔,是真的吗?”
郑伦苦笑:“小芒,我不知道你从什么渠道得到的这个信息,我只有一个感觉,你太可怕了,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瞒得过你去,幸亏你不是我的敌人,不然我睡觉都睡不好。没错,我和死神是曾经的兄弟,我曾经把他从血海中就出来,算是他的救命恩人,虽然这么多年没有来往了,我以为他应该不会变化太多,却没想到,他竟然对我下手,这样的人,还有人性吗,恩将仇报的杂种。”
说到最后,郑伦脸色涨红,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黑子给我们重新倒酒,苦笑道:“伦叔,我没想到,你还有这样一段辉煌的历史,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说这段往事,按我说,你也没必要伤心,身处高位,忘却故交,是常有的事,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在某些人的眼里,只是一个拉拢人的工具,只是一句笑话,连陈胜那样的天纵之才,尚不能免俗,何况是死神。”
“黑子说得对,我有点激动了,还是没看开啊。”郑伦摇头叹息,颇为感慨。
我见黑子说出这样一番饱含哲理的话,颇有醍醐灌顶之感,对黑子更加的敬佩了,这个人胸藏锦绣,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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