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庭起身,倒了两杯开水放在桌前,倾身坐下,闭了闭眼,还是道,“其实我和巧巧认识的时候,是在我去哈佛留学那年。”
她那个时候挺美好的,笑起来的时候肆无忌惮,哭起来的时候也是毫无顾忌。
巧巧最喜欢挽着他的手臂,纤长的五指轻轻地抓着他的衣裳,头靠在他肩膀,整个人的重量都搭在他的身上。
不过她并不重,反而清瘦地让人心疼,整个人给人的感觉不是营养不良,而是恰到好处。
这种恰到好处的身材,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那时的巧巧在他眼里,真的是世界上的独一无二。
对着他的时候,巧巧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嘟嘴。红润饱满的嘴唇,微微嘟着,说不出的诱人。
“易庭,我想吃糖葫芦。”巧巧也总是喜欢连名带姓地喊他的名字。然后纤瘦的手指就指向她说的糖葫芦。
其实巧巧不是娇气的人,特别是某些时候,反而冷静凌厉地让人害怕。
恐怕那个时候,就已经有些彰显出她的本性了。
读书几年,巧巧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都是易庭在出。不过对于他来说,这并不算什么就是了。
那时的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女孩子。所以快毕业的时候,他带她去见爸爸。
可是巧巧并不想去,她还想读书,她说她的梦想是学医,她想要去学医。
学医……
巧巧把他放在了最后一位。
她曾经掰着手指给他看,“第一是爸爸,他是我最最崇拜的人。第二是妈妈,第三是妹妹。”
这些都是她的家人,他排在最后心甘情愿。
可是,现在连一个兴趣都比他重要。他心里不是不失落的,但是从小养成的良好涵养,让他还是愿意尊重她所有的意思。
去学医,可以。交了所有费用,又去学校打招呼告诉所有人,这是他的女朋友。
从此没人敢欺负她,甚至没有男的敢打她的主意。
他等了巧巧五年,等到连自己的梦想都放弃了,慢慢开始接手一些子公司练手。
终于等到她毕业。然后迫不及待地带她去见爸爸,巧巧很随意,连妆也没有化。
可是他不介意,只要可以娶了巧巧,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他都很喜欢。
爸爸坐在办公椅上,有些疲惫地揉着额头。他知道爸爸一向很忙很累,却愿意抽出时间来见他们一面,他已经觉得足以。
“易先生,您好。我是尹珩玉。”巧巧朝爸爸鞠了个躬,?算不上多亲热,该有的礼貌却不少。
他站在旁边,有些局促。
“尹珩玉?”叶芷突然打断了他的回忆,嘴里喃喃着这个名字。却总觉呃得有些熟悉。
易庭端起茶水喝了一口,掩饰住嘴里的苦涩,看了一眼还在冥思中的江叶芷,直接一仰头喝下整杯水。
他还没有说完。
后来爸爸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巧巧,直接当着他们的面摇头道,“人不如其名。你的本性不是这样,却被你死死压制着。”
爸爸的话一向是准的,他却不信,头一次和爸爸红了脸,直接拉着巧巧的手就走,连道别都没有。
那个时候,到底是年轻气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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