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你放心,我心里有数。另外,如果顺利的话,过不了几天我们还会回来的,也许我有法子让你们跟憨娃一样,解除身上那恶魔之眼的诅咒!”
刘家村地处黄土高坡上,偏远荒芜。想从这儿回去,就必须先到县城,然后再乘大巴到对岸的镇子,最后再雇马车走上半天的时间。
附近最大的镇子其实也大不到哪去,这穷乡僻壤之地,老百姓们能走的早就走了。萧条的集市上,只有些贩卖干辣子和干调的商客,另外,还有一家供销社里有卖旧衣服的,这些旧衣服都是下边村子里老人们送来换鸡蛋的旧衣衫。
天色不早了,这时候肯定是不能赶路了,大伙只能暂时找了个小旅店住下。
他们也是走南闯北的人了,可还没住过如此简陋的旅店,小旅店是国营的,平时基本没有外人来这地方玩,十天半个月都没人住一次,屋子里边充斥着一股浓郁的霉味儿,熏的那咻直捏鼻子。
“这就是旅店啊?这辈子我还是第一次住呢?老贵了吧?”憨娃看的两眼发直,冲进去就开始捅咕那台黑白电视。
那咻把包里刚买的一件旧衣衫给他往床上一扔说:“行了小土包子,今晚你就自己住这儿,去,打点热水洗个澡,你都臭了!另外换上这身吧!”
“我……给我的?这……这么大的屋我自己住?”淳朴的憨娃那双眼睛里都闪光了,这辈子还从没有过这么好的待遇呢。
“废话!难道还要让我陪你睡呀?我告诉你啊,晚上不许乱走!明天早上我们就送你回家!”
三人都不是什么矫情的,可却没一个愿意在这破烂小旅店过夜的。心想着反正是不打算睡了,还不如出去喝两杯解解乏。
镇子里只有一家饭店,饭店里不做菜,只做当地人最喜欢的biangbiang面,当然,想和酒还是有的,不过都是散白。
“哎!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那咻喝了口酒,苦叹道。
“瞧你这点出息吧,这就受不了了?咱们这叫苦中作乐!行走江湖,什么样的环境都得受着!怎么也好过上个礼拜咱们在朱家村里的待遇吧?”小曼与他碰杯安慰他说。
三人正一边喝酒一边聊天,酒过三巡,三人给老板扔了几十块钱,就打算包下饭店在这儿凑合一宿。
这时,突然就听镇子街尾传来了口哨声。一般人打口哨肯定都是吹个熟悉的小调,或者是某段音律。可这人吹口哨的频率极为特殊,忽长忽短,忽断忽续的。
哨声一响起,马程峰和那咻立刻推开窗户竖起了耳朵。
这哨声是关东江湖响马的暗语,莫不是无双那小子又派人寻过来了?
“我靠!阴魂不散!”那咻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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