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程峰点了点头:“花兄,这样吧,我和那咻都是热河人,热河江湖比较复杂,那片地头鱼龙混杂,外边的势力轻易不敢进来,要是你没地方去,就先回我们热河躲一阵子。遇到麻烦了就去找我几个朋友,他们会看在我的面子上保你全身而退,不过……我警告你啊!你这职业病最好改一改,要是让我知道你在热河祸害小姑娘,那就休怪我翻脸不认人了!”
“太好了!多谢程峰兄弟,我早就有心去热河投奔二位,今日程峰兄弟为我引路,日后等二位回了热河,咱们三立刻拜把子你们看怎么样?”这小子挺会来事,顺杆就往上爬。马程峰识人很准,虽然这小子的看家本领有点龌龊,但从他的眼睛里看得出,他不是个大恶之徒,而且眼中还透露着一股青涩和稚嫩。
“拜把子的事……先放一放,你这样,连夜启程,以免夜长梦多,回到热河后,你去常家帮我找常家五小姐,转告她,我这边一切安好,让她不要挂念,等我回去,给她个大惊喜!一定要等我回去!”马程峰从热河出来也有好几天功夫了,心里边最惦记的就是常小曼,临走时候也没跟她打招呼,她别再以为自己是嫌她又老又丑抛弃了她吧。
他又拿了点钱给花不乐,让他赶紧换身行头,这身衣服太扎眼了,走到哪人家一眼就能认出来他是干啥的。花不乐千恩万谢,与马程峰和那咻辞别。
清晨的曙光顺着东山普降而下,把武陵寨照的金灿灿一片。马程峰和那咻坐在小河边上伸了个懒腰,眺望不远处高耸曲云的武陵山,这一趟生死之旅终于要抵达目的地了,只是不知道,他们到底能不能活着从武陵山中出来。
“哎,你怎么跟这小子认识的呀?”马程峰问他。
“哼哼……说出来我现在都觉得好笑。这小子哟……你看着精明,实际上就一逗比,连猫狗都比他聪明,还特么采花贼呢?女人不把他采了都不错了!”那咻一边摇头一边笑着。
两年前,那时候秋敏年龄还不大,算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小姑娘生的也算是如花似玉了。走到哪都让街上的男人忍不住回头多看几眼。
(咱书中的大美女太多了,可能何秋敏这么个小角色有点不太惹眼,但何秋敏绝对不丑,她打扮时尚,身材高挑,标准的小美人痞子)
有一次何秋敏从外边风风火火地跑了回来,说在武烈河畔碰上个色狼要占他便宜,他假意让那男人搂了下她的小蛮腰,顺势就从那男人身上偷回来一个好玩应。那是个小香囊,香囊里边香味扑鼻。那咻是满人之后,满洲贵族至今还保留着家中点香的习惯,那咻闻过不少香,连以前皇上用的龙涎香都认得,唯独认不出这个小香囊里属于什么品类。
他打开香囊,往里边一瞅,只见香囊里边装着的一坨毛茸茸的东西,伸手进去一捏发现好像是某种动物体内的结实,很硬!他的大脑在那一刻飞速运转着,仔细回忆着江湖上何门何派用过这种香料呢?但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香囊里的异香扑出,眼瞅着身边的何秋敏看自己的眼神都变成了桃心。那滑腻腻的小手顺着那咻衣襟就伸进了胸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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