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待那些学生的问题上,很难说李牧和容增祥谁对谁错,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李牧认为应该让他们完成学业,那样他们即便返回清国,也能发挥更大作用,但是在容增祥看来,既然学生们的培养已经出现问题,那么就应该即使纠正错误,现在撤回学生就算是耽误了他们的前途,但是至少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其实李牧即便是把人强留下来,对那些学生来说也不一定是好事,另一个时空清国将学生们撤回国后,把第一批21名学生送电信局学发电报,二、三批学生中由船政局、上海机器局留用23名,其余50人安插于水师的机器鱼雷、水雷、电报各处。
表面上看,清政府对这些学生的安排,完全没有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让哈佛大学毕业的学生去学发电报,即便是美国都没有这么奢侈。
幸运的是,那些学生没有被现实的残酷击倒,他们中出现了铁路总工程师,出现了民国总统,出现了大学校长,出现了海军元帅,甚至在中日、中法两次海战中,7名服务于军中的留学生表现英勇,为国慷慨捐躯。
相对来说,留美不归的容揆和谭耀勋就泯然众人,他们没能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远东那片土地上此后经历的盛衰兴亡,和他们再也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追求实现自我价值的代价,当他们看重眼前利益的时候,同时也丧失了更大成就的可能性。
当然在这个时空未必是这样,有李牧的支持,容揆和谭耀勋如果想在学成之后返回清国做一番事业,李牧当然也是支持的,金钱和美女还可以用事业和爱情来形容,虽然本质上都一样,但是后者明显比前者高尚得多,也不止是容揆和谭耀勋,斯普林菲尔德理工学院毕业的那些华裔,如果有人愿意返回清国,李牧同样支持,甚至严顺返回清国,其实李牧也是支持的,毕竟和清帝国的那些地方督抚相比,李牧更相信这些接受了新式教育的年轻人,他们更具有无限的可能性,等他们从学校毕业再工作个几年后,积累一些社会经验,他们就会成为社会中坚,华人的未来更应该掌握在他们手上。
把华人的未来交给一群在美国接受教育的香蕉人,听上去好像很不靠谱,但是十九世纪不是“海归”变成“海龟”的二十一世纪,这年头的留学生还是很靠谱的,哪怕情况再糟糕,也不会比另一个时空中更糟糕,李牧早有心理准备。
当然这些话没必要讲给容增祥听,在容增祥看来,李牧这种想法肯定是大逆不道,哪怕听一听都是罪过。
“里姆先生,如果你不把那两名清国公民交给我们,那么我们将会上告华盛顿,请华盛顿的大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到时候大家面上都不好看。”容增祥还是有几分火性的,正常途径要不到人,那就干脆撕破脸把事情闹大,以李牧在美国的势力,虽然估计幼童出洋肄业局免不了灰头土脸,但是到时候李牧脸上也不好看。
为了增加话语的威慑性,容增祥也是小心措辞,学生都变成了清国公民,这至少占据了一定的法理性,再怎么看,容揆和谭耀勋出走,是幼童出洋肄业局的内部事务,李牧都没有权利干涉。
“你们要是想的话可以试试,说不定大法官真的会为你们主持公道。”李牧不想跟容增祥废话,抬头看了眼梅森,梅森马上请容增祥离开李牧的办公室。
对威胁自己的人,李牧从来都不客气,幼童出洋肄业局的人大概是在自己一亩三分地横惯了,还不够了解资本主义世界的法则,如果幼童出洋肄业局真的把李牧和骏马集团告上法庭,那李牧也就不会再估计那点香火情,搞不好,幼童出洋肄业局一个人都别想走。
其实要对付幼童出洋肄业局很简单,李牧给斯普林菲尔德打个电话,就能让幼童出洋肄业局的人出不了门,然后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就能把那些学生全部带走,至于那些幼童出洋肄业局的官员,该驱逐出境的驱逐出境,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承担法律责任,美国政府才不会为了一群外国人,得罪李牧这样的托拉斯老板,至于被容增祥寄予厚望的大法官,别逗了,清国有官官相护,美国也有官官相护,要不政党分肥制也不会人人喊打,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出来管理国民的,不是统治阶级折腾出来约束自己的,王子犯法还真的能与民同罪?也就只有“民”才愿意相信这种说法。
其实“愿意相信”不是“相信”,愿意相信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就连他们自己也很清楚那不是真的。
“要不要我去干掉他们?我没有针对谁的意思,他脑袋后面的那根辫子实在是让我恶心,明明是个男人,为什么要打扮成女人来恶心自己?”梅森对刚才容增祥的话感觉很不舒服,一般人在李牧面前说了这种话绝对活不过三章,就因为容增祥是华人,所以梅森才请求李牧的同意,要不然刚才梅森顺手就给办了。
“不用,他打扮成那样,也不是他自己愿意的,你也知道华人现在被异族统治,这是统治者为了阉割华人血性的手段,给男人扎鞭子,留阴阳头,把男人搞得像女人,然后给女人裹脚,让她们连路都走不了,只是手段,就像我们购买印第安人的头盖骨。”虽然李牧已经剪掉了辫子,但还是感觉不舒服,清国统治者对汉人犯下的血债太多,印成书能装满文津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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