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云书的虫有所不同,他可捕杀偷菜的鼠类,可捕杀夏日里最为令人烦恼的蚊虫,甚至可以让人安神入睡,令人啧啧称奇,不由成了令人爱不释手的宝贝。
这一种转变也直接让云书居住的房屋从靠近第一园的小土房,换到了靠近第三园的两层土楼!
作为凡品巅峰实力的英叔,也就是秦姑娘的车夫,原本是对云书爱答不理,同时心存警惕,总担心这小子会不会窥伺小姐的美貌从而做出什么出格的动作来。
但当其他客卿以及秦家内稍微有些地位的人对云书浪费兽心与虫沟通交流而感觉到鄙夷的时候,他这个古怪的车夫却是对云书刮目相看。
就如秦姑娘先前所说的那般,说他没有选择争强好胜,却胜在可以改善生活,是一种聪明的选择。
可能在英叔的眼里,人都是有选择的,世俗人往往好高骛远,明明没有这等心质,却偏偏要用低等心质的兽心与妖兽共鸣交流,从而一事无成,倒还不如安安稳稳选择与一些虫鸟共鸣,至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时候可以养家糊口,至少衣食无忧。
今日又如同往日这般,秦家姑娘自从知道云书养虫功夫了得之后,甚至每次在外戏台演出归来,妆都来不及卸,就兴趣盎然的跑到云书这边来玩耍,显然,她这大家闺秀,从来未曾见到过这等奇特的东西,对此十分向往,充满了好奇。
她自顾自的说了一大通话,云书却只是沉默,手中拿着一个小竹笼,安静的靠在床边坐在地上。
似乎说得有些口干舌燥,这姑娘自顾自从桌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暖茶,一口饮尽,喜笑颜开,她显然是一个十分容易满足的姑娘。
“不高兴,你快跟我说说呀,你还有什么好玩的虫没有,我还想知道一些。”
对于这位姑娘,云书虽逐渐放下敌意,但也依旧在心中怀有戒心,轻易不敢掉以轻心,听闻她聒噪了这么久还不肯善罢甘休,实在有些烦躁,于是开口说了两个字:“没了。”
姑娘那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云书,再听闻云书这两个字之后,就又如同霜打茄子一样的蔫儿了下来,没来由的一阵失望,她噘嘴说道:“那你以后若是有新的虫子,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好不好?”
显然,这姑娘是当真喜欢这些新奇好玩的东西,尤其是经过了一个月前的金光城一战,本就胆小的她足足做了一个多月的噩梦,但当云书将黄粱蛊递交给她让其从此摆脱噩梦困扰的时候,她对云书养虫的本领又高看了几分,同时,又多了几分兴趣,真恨不得自己也将这本事学上一学。
云书不好太过残忍的拒绝她这看起来简单纯朴的要求,只是简单的回答了一个字:“好。”
惜字如金,但这一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的聒噪,让秦姑娘是喜上眉梢。
她也不顾云书在思考什么,在云书身边展开笑颜道:“不高兴,今夜在城北,会有一场腊戏,你要来看看嘛?”
云书皱眉,暗道:“此女高高在上,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找我,让我不起疑心都难,她究竟有何企图?若不是我伤势未曾痊愈,早早便离开此处了。”
“好不好哇?”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盯着云书,令人有种被耀眼的金光所照耀的错觉。
云书无奈,轻轻摇头的同时说了一句:“好。”
“好。”话音落,门外有一人如同鹦鹉学舌一般的也说了一个好字,抬头一看,正是那名粗布衣的车夫,正拿着一坛酒,闯入了云书所居住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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