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马良死后,灵魂却并没有因此消散,而是复生在了一位与他同名的传奇人物身上。
神笔马良。
但遗憾的是,他所附身的马良,已是个到了垂暮之年的老人,死过一次的马良太清楚那种器官不断衰竭的感觉了。
马良一笑,虽然知道自己依然会死,但难得穿越一次,还得到了一根神笔,为何不好好玩耍一番呢?
于是,马良灵机一动,便想将一些现代的设定,与自己喜欢的某个朝代融合一下。
最后,马良用这根神笔创造了眼前的世界,拥有着无数现代设定的隋唐时代。
他脚下的楼兰国,是当时西域三十六国中的一个,虽然楼兰古国早已做史,覆灭、消亡,但在神笔之下,没什么是不能复生的。
毕竟,这自己一手创造的隋唐时代,也是需要一些陪跑的小国。
不过,让马良没想到的是,在最后一滴墨水用完之后,自己的灵魂居然离开了那具苍老的躯体,被自己所创造的世界吸了进去。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自己便出现在了这里,楼兰国,塔拉郡,铜城。
本以为自己已经与那根牛逼的神笔永别了,可万万没想到那根神笔居然变成了神笔系统,寄居在了马良的体内。
其实最开始还是不错的,神笔系统给了马良一比不错的创业基金,让自己在中街这种高大尚的地方租了一处位置不错的店铺。
既然有钱,马良也就没多想,花了大价钱将这神笔阁(系统强制命名)装修的古色古香,很是别致。
本以为会在这里大展拳脚,以一手神字、神画,征服这楼兰国的万千少女。
但马良没想到的是,这该死的系统居然定了一个让马良无数次喷血的规矩,“一字千金”。
当时马良就崩溃了,一个字一千楼兰币,要知道整个楼兰国的平均月工资才两千五百楼兰币。
花一千楼兰币去买个破字,这样的事情若是在有着无数文人雅士的唐朝还算说得过去。
可他居然让马良在这充满了西域文化,到处是黄沙土房的楼兰国中卖这种价钱的字画。
恐怕在楼兰人眼中,马良与傻逼没什么区别。
直到昨天晚上,马良用光了自己所有的钱,买了一碗超级好吃的楼兰麻辣烫。
如今的马良已是弹尽粮绝,再不开张恐怕马良这堂堂神笔阁大老板,就会饿死在这神笔系统的铁蹄之下。
……
长相极为甜美,被称为楼兰十大才女之一的公孙岚,穿着一身楼兰公主裙,心事重重的与贴身婢女兰花,在中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着。
“小姐,你说老祖母大寿我们送什么寿礼好呢,我听说老祖母是从大唐嫁到楼兰的,如果准备一些拥有大唐特色的礼物,老祖母应该会很开心吧。”
公孙岚听着兰花的话点了点头,她也知道这件事。
可从小便在楼兰长大的她,对于中原文化知之甚少,选来选去却始终无法确认心中的想法。
见公孙岚点头,兰花好像又是想到了什么。
“小姐,你不是会写毛笔字吗?不如你写几个字,然后裱起来送给老祖母如何?我想老祖母一定会喜欢的。”
公孙岚目光闪烁着看向兰花,但转念之间又是摇了摇头。
“不行啊,我的软笔书法都是老祖母教的,她的字写的比我好多了,就我那字怎么拿得出手。”
兰花一听,也是泄了气。
要知道,这公孙家可是铜城八大家族之一,公孙家的掌舵人,公孙老祖母的大寿,也算是铜城的一件头等大事,即便是铜城的城主,应该都会派人来贺寿。
至于家族内部的斗争更是激烈,四个儿子因为公孙家的产业明争暗斗几十年,丝毫不会退让。
像公孙岚他们这些小辈,为了讨老祖母的欢心,好让自己的父母所管辖的产业再增长一些,哪个不是费尽了心思。
虽然兰花知道,公孙岚并不喜欢这些争斗,即便公孙岚不费心思,老祖母还是非常的宠着她,但……
正当兰花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目光所及之处,‘神笔阁’三个字映入了兰花的眼帘。
可能是因为她整天与小姐呆在一起的缘故,这三个字兰花还是认得的。
兰花见状,刚想跟公孙岚讲,岂料公孙岚早就已看到了那古色古香的大招牌,此时已经是来到了神笔阁的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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