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床上堆满了衣物、化妆品、零食,花钱的感觉真好,就像自己征服了全世界,可以随心所欲挑选中意的战利品,难怪人间的女人爱败家,追寻的是那种挑三拣四,高高在上的满足感吧?
在地府,我很少这么花钱,贵的、大件的、时尚的东西,陆判哥哥会在第一时间送给我,而且,比起花钱,我更乐意存钱,我要尽力给夫君最好的生活,每每想到婆婆为了区区一千两白银,将他活生生推进李家的火坑里饱受凌虐,便像钢针深深扎进指甲缝里的嫩肉中似的。
所以,刚子给的钱顶多也就**这么一回,等找到了夫君,剩下的留给有需要的人吧!
我对着镜子,一会儿穿上男装,画成刚子的样子,一会儿换上女装,画成蒙珊珊的样子,其实我也不知道蒙珊珊是谁,买辣条的时候捡到她的身份证。对了,辣条呢?听说人间吃得起辣条的是富豪,我拆开一包,塞了一条在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再拆一包,还是没味道,难道过期了吗?
算了,喝饮料吧!据说红牛可以增加能量,闻起来香香的,倒进嘴里,仍然没有味道。人类真是莫名其妙,这么索然无味的东西好吃吗?还是喝勺蜜得了,莫非过了一千年,人类的口味完全改变了?连蜜也是这么淡而无味。还不如捣鼓捣鼓新买的华为手机,在人间,支持国货是应该的。
刚子说,找人最好的办法是在网上发《寻人启事》,只要有相片,人肉搜索,一百个人能找到一百零一个,多出那个是假的。
我拿着彩笔在白纸上下笔风雷,虽然画图软件不会用,画皮还是很在行的,夫君的模样、神情我闭上眼睛也能绘得惟妙惟肖,最是那抹淡淡的忧郁,宛若细雨中悄然而放的丁香,我绝对能让它从眼眸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发型有点难度了,以前夫君绾的是四方高髻,现在的发型是哪一款呢?是像陆判哥哥梳得高高竖起?还是像阎王三七分?或者像牛头马面遮住眼睛?也许,是锅盖头?哎呀,不会还在后脑勺留条小辫吧?
修来改去,都比不上四方高髻好看。怎么办?怎么办?闭上眼睛,把画像一一铺开,选金的,选银的,选到哪款是夫君发型的?是陆判哥哥那款。好吧!就这个吧,虽然看着有些别扭。
我来到一间私人侦探公司,前台小姐热情地询问有什么事?
“找人,这个人叫孟崇文,”一千年了,相貌不可能改变,但名字可以改变的啊,“啊,名字无所谓,能找到画像上的人就可以了,他是我夫君,不,老公,跟人家私奔了!”我指着画像言之凿凿。
“小三?不会吧?”她打量着我,“蒙小姐又年轻又漂亮,不太可能吧?”
“哎呀,这你就不知道了!现在的人啊,多少有点心理小问题,同性相吸不是流行趋势吗?我这老公,你别看他长得正正经经,人模人样的,偏偏喜欢基友。这不,跟一男的,一老头,六十多了都,私奔了。”
“啊?”她十分惊讶,“那你还想把他找回来?”
“没办法,天天好多男人堵在家门口,要他负责,逼我交人,不找回来让他自己解决怎么办?”
在我后面排队的大哥没憋住,噗嗤笑出声来。
前台小姐忍着笑说:“蒙小姐,我们这里收费很贵的。”大概是认为没必要找吧?
“没事,能找着就行。”
我偷笑着出来。上午在网上的《寻人启事》也是这么发的,刚子说,现在的人,最喜欢追新猎奇,关注度高了,找人也就容易了。
回到酒店,刚把脂粉洗掉,电话来了,“蒙小姐,我知道你老公在哪里。”对方说。
一瞬间,我的心如电流击过,酥麻得几乎晕厥,马上要见到夫君了,我该穿什么衣服?梳什么样的发型?才能让他一眼认出我?一千年的桑海沧田,一千年的日月轮回,他不会早就不记得我了吧?就算他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会让他想起来的。
我特地穿了红色的风衣、红色的裤子、红色的皮鞋,夫君对他最钟爱的颜色会有印象吧?
给联系人的帐户汇了五百块过去,按照他发来的地址,见到的人与夫君仅有五成相似,害得我白高兴了一场。
接下来的几天,我快跑断了腿,全国各地看到夫君的人多如牛毛,手机响个不停。我马不停蹄穿梭在各个城市。的士、地铁、大巴、飞机、船、三轮车、甚至牛车,坐了个遍,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敢飘来飘去。
短短几天,见了三四十人,只有一人与夫君样貌所差无几。
文湖省悦新市。冷雨中,他反手将一块长长的白色塑料膜举在头顶,快步流星朝我走来,那一瞬,我好像要窒息一般,死了千年的心脏冷漠地击打着胸腔,震得整个人有节奏的颤动。眼前的车流,人群,逐渐模糊了,只有披着塑料膜的他如此清晰!离我越来越近了,他竟向我温柔地微笑,是因为他还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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