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微亮,山头那边红彤彤的朝阳渐渐升起,将空气中的薄雾缓缓驱散,带来一丝温热。栅栏围成的院子中,一个穿着厚实棉袄的女孩,哈着白气,坐在小凳子上洗衣服,双手被冻得通红,不停在搓衣板上洗着衣服,不时哈两口白气,搓搓手,一副小脸也变得通红。
洗完衣服,女孩端着盛有拧干衣服的脸盆,在屋前的绳子上挂好衣服,然后直接走进黄泥坯屋子旁临时搭建起来的厨房里,拨出黑黑的木灰,然后重新点燃,女孩捋了捋额前的发丝,有条不紊的将堆放在箩筐里的地瓜削皮,切碎,烧水,放米……不过多时便烹煮出一锅香味四溢的地瓜粥。
香气在清晨冰冷的空气中飘散,女孩盛了一碗,走进黄泥屋子中。
叶振兵缓缓睁开眼睛,稍微动一动手,发觉微微疼痛从手臂处传来,皱了皱眉头,早晨温和呃晨曦透过窗户缝隙,照射进来,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留下坑坑洼洼的痕迹。
这是哪里?叶振兵心头一跳,微微支起身子,警觉的扫视四周,整个房间颇为老旧,几乎都是以黄泥石头搭建而成,但却比较保暖,只是这样制式的房子在边远的山村也不一定还存在,房间放着两张床,床上摆放着花布棉被,剩下的都是些细碎的东西,整整齐齐的摆放着。
叶振兵把手伸出便被,便觉得意思寒意,又重新缩回棉被里,正疑惑这里是何处时,门口缝着棉的门帘掀开,走进一个双颊通红,手里端着地瓜粥的年轻女孩。
年轻女孩一看见叶振兵醒过来,赶忙放下地瓜粥,朝着门口喊了一句“大河,快点过来。”然后走到他身边,关切的问道:“这位先生,你没事吧,不好意思,大河还在柴房睡觉,还没醒。”
叶振兵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这女孩是典型的山村女孩,五官说不上惊艳之处,但组合起来却能看出这里女子的温润中带有一丝坚毅。叶振兵问道:“我这是在哪里?”
“哦,这里是落阳村,是大河去砍柴的时候,在路边发现你的,那个时候,你的手臂都受伤了,大河就把你背回来了。”女孩说话的时候,笑了笑,被冻得通红的脸颊微微一展,叶振兵却觉得很好看。
“大河?我怎么没有印象?”叶振兵心道,毕竟这里是个陌生的地方,还是不能不警觉。叶振兵昏迷前的印象就是在自己所在a市医院附近,为了救一个横穿马路的小孩,被汽车碰伤,按理说也应该在医院里才对,怎么会在这种地方呢。
“啊,姐,今天吃地瓜粥啊。真香!”门帘又被掀开,走进一个正在往身上套衣服,露着膀子的年轻壮汉,一看见桌上的地瓜粥,憨实的脸上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
“吃什么吃,就知道吃,这是给先生准备的,你要吃自己去锅。”女孩看见自己的弟弟那么没礼貌,顿时笑着呵斥道。
“啊呀,先生醒了。”年轻壮汉赶忙穿好衣服,走过来。
看见叶振兵一脸疑问,女孩解释道:“他就是大河,大名陈尚,我弟弟,我叫陈映萱,你可以叫我萱子,昨天大河帮你背回来的时候,你还昏迷着,所以不知道。”
叶振兵见两人穿着都是老旧制式,在现代就算是边远的山区,也不可能会再穿这种衣服,想到这里,叶振兵悚然一惊,掀开被子,发现自己的穿着也变成了老旧的服饰。
陈映萱被叶振兵的行为吓了一跳:“先生,你的衣服都摔破了,我就让大河给你换上他以前的衣服,还好合身。”
“我的衣服呢?不对,今年是几几年?”叶振兵也不管寒冷,急切的问道。
陈映萱赶忙说:“现在是民国二十五年。”
“猪年!”大河在背后加了一句。
“什么!”叶振兵惊恐的几乎惊叫出来,这可是1936年啊,我怎么会在这个时候。
陈映萱见他惊慌失措的模样,还以为是衣服找不到了,叫大河把挂在外面湿淋淋的衣服取进来,一件T恤,一条牛仔长裤……赫然是现代才有的服饰。
叶振兵呆愣了好半天,终于被冻的打了个喷嚏,才回过神来,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姐弟俩见他如魔怔了一般,这个时代的山村地方都信鬼神迷信之说,还以为他中了邪,登时有点惊慌的看着他。
陈映萱小心翼翼的问道:“先生,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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