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妈从上午一直折腾到了傍晚时分,疼得她嗓子都快喊哑了,夏翎给夏妈熬了一大锅的月子汤,无盐无味精的那种,除了油腻和寡淡之外,再无其他,而作为女婿的陆锦年,以及作为未来“妹夫”的杰瑞,也没法插手这事,只能老老实实的躲在卧室里。
汤刚熬好了,就听得产房里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
——孩子终于生了。
所有人心里如释重负。
将脐带剪断,又擦了擦孩子脸蛋上的血迹,小姨这才美滋滋的用襁褓把孩子抱出来,招呼着道,“小翎啊,快点过来看看你妹妹,模样长得可真好看,一点也不像是刚生出来的孩子!”
说着,小姨似乎想把孩子递到夏翎怀里,絮絮叨叨的念叨这,“你也抱抱吧,老人们可是说了,小孩子带着福气,结婚后的女人多抱抱,容易招来孩子……”
夏翎却没伸手去接,反而后退了半步,尴尬笑道,“小姨,你可饶了我吧,我粗手粗脚的,哪抱得了孩子啊?别给摔着、碰着了,到时候我妈跟我算账!孩子你抱着吧……我去给人家护士拿钱!”
说着,夏翎后退了几步,飞似的跑回了自己卧室拿钱去了。
别以为人家护士过来,是来友情帮忙的,人家只不过是趁着休假,赚点现金外快罢了,毕竟,夏国人爱用现金,不喜信用卡,也就省了报税这一项,人家过来一趟,忙活了*个小时,按照时薪计算,每个小时一百花国钞,这笔数字可不是什么便宜价格。
若是去医院的话,花费只会比这更多,要知道,花国的医院是出了名的黑心肠。
看着夏翎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小姨恨其不争的跺了跺脚,“这个死丫头!让她抱孩子,又不是让她生孩子,跑得那么快干什么?!”
夏妈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小姨把刚出生的小女儿抱过来。
刚出生的小姑娘,浑身还红通通的,皱巴得跟个小猴子似的,但胎毛浓密,五官生得颇为好看,一双眼睛完全遗传了夏妈的丹凤眼,可以想象的是,若干年后,当小家伙长大成人,势必会成为一个容色出众的小美女。
夏妈抱着自家小闺女,幸福得仿佛都快冒泡了,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孩子生下来,夏翎又在这住了好几天,期间任凭小姨怎么威逼着她抱抱自己的小妹妹,她也没伸胳膊,反而躲得远远的,只是每天花时间给夏妈炖汤补身子,孩子是一点都不带碰的。
对此,夏妈似乎也毫无意见,任由着长女对小女儿避之唯恐不及,任由着夏翎一次都未曾抱过自己小妹妹。
这下子,饶是小姨神经再大条,也察觉到母女之间的不对劲了。
夏妈给小婴儿取了个名字,叫夏宁,安宁的宁,小名叫思思,思念的思。
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都代表着夏妈对小女儿的期盼和希翼。
孩子名字取好后的第三天里,夏翎终于收拾好了行李,准备回国了。
小姨还想再多挽留夏翎一段时间,至少解开母女之间的隔阂和心结。
可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现在这个尺度把握得正好,夏妈已经有了小女儿,她的全部母爱和全部生命都将在以后的日子里,倾注到了小女儿的身上,与夏翎之间,双方只要进好了责任和义务就好,再亲近一些的,反而让两人尴尬。
从夏妈所在的城市离开,夏翎和陆锦年准备转机到西海岸洛基市返回国内,眼看着就要到夏国的农历春节了,哪怕工作再忙,谁也不会在这个时间谈生意,没见着连络腮胡子的诺伦,都识趣的暂时没纠缠合同的事情吗?
夫妻俩难得的轻快下来,将手头上的工作全都甩在了一旁,跟新婚度蜜月似的,十指交叉,甜甜蜜蜜的腻歪在一起,陆锦年还主动张罗着带夏翎逛一圈洛基市,夫妻俩打从结婚起,也没出来这么闲逛过啊,这一次算是过个瘾。
洛基市是花国西海岸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以电影行业和夏人群居最为出名,尤其是本地的唐人街,远比夏国本源更加复古传统一些,汇聚着各地的传统技艺、匠人,终日热闹非凡。
陆锦年带着夏翎去了一家小巷子里的裁缝店,里面倒是整整两面墙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布料,一个戴着老花镜、脖子上挂着皮尺的老人,手上正拿着银剪,细细剪裁着整块布料,身后还跟着一对青年学徒。
“抱歉,本店歇业,暂不接受订单,客人还是去别家看看吧。”老头连脑袋都没抬,用流利的花国语直接道。
陆锦年莞尔,以手掩唇,故意咳嗽了两声,“石老每年总有那么三百六十四天歇业的,这是打算带着徒弟们饿死了?”
听见熟悉的声音,老头猛地抬头,看见陆锦年如今健壮魁梧的模样,顿时乐了出来,一把将手上的皮尺和银剪扔到了一边,好奇的打量着陆锦年,一边打量着,还一边嘀咕道,“你这小子,有好几年没来了吧?老头我还当你死了呢,不是说活不过三十的吗?我看你这样的,别说三十,八十都活蹦乱跳的……”
陆锦年被老头的话噎个半死,半饷说不出话来,只能回头看向夏翎,主动介绍道,“石老,这是我妻子,姓夏,你叫她小夏就好,这次来花国,正好路过洛基市,找您来做几件衣服。”
有了陆锦年的介绍,夏翎主动开口笑道,“石老,您好。”
反倒是老头,老小孩,说得就是他这样的。
一听说陆锦年娶了媳妇,顿时俩眼睛都瞪圆了,瞠目结舌的问了一句,“陆小子啊,原来你能人道啊!”
陆锦年:“……”第一次觉得,这老头的破嘴怎么就这么贱呢?
老头丝毫不不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嘿嘿直乐,朝两人招了招手,“行,既然是你带着媳妇过来,老头子我就多给你们做几套衣服,事先声明啊,我做什么样,你们俩穿什么样,别跟我穷讲究的……你这小子来得巧,正好我手上有几块好料子,三五年才出几匹的那种,便宜你们俩了。”
“恩,还是老规矩,对吧?”陆锦年含笑点头,瞟了一眼夏翎,“另外,再给我们夫妻俩挑点柔软的料子,做几件平常居家穿的衣服吧。”
“得嘞!”老头应声,喊了一个小姑娘出来,“小兰啊,出来给人家量尺寸!”
全身上下的尺寸被小姑娘量了个遍,夏翎这才被放了出来。
出来时,陆锦年的身体尺寸也已经被全部测量好了,正在跟石老闲聊叙旧,看见夏翎出来了,也不再多坐,冲着石老道,“石老,衣服的事情就麻烦你了,除了几件参加宴会的之外,其他的最好都以舒适为主,我现在也算是半隐居、半退休状态,基本上就是远离那个圈子了,所以,不用太多正装之类的,冬夏四季的衣服,舒适就好。”
“得嘞!老头子我明白了,”石老眼神里满是赞赏的瞟了一眼陆锦年,感慨般的道,“说起来,你们那个圈子里,还是你小子最看得明白啊!其他人事业做得再大,累死累活的半辈子,又能怎么样?向上爬得太急了,却把时间都消耗在攀登巅峰上,错过了自己人生中最好的时期,也错过了途中的风景和人……还不如就在山顶之下坐着,养好自己的身体,娶个媳妇,手握巨富,静下心来过着自己美滋滋的小日子,目送着他们累死累活的往上爬。”
陆锦年一派风轻云淡,“人生经历不同,所以目标也不一样,活着的方式也不一样,仅此而已……我觉得,现在的日子很满足、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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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我觉得,这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这应该是个最好的结局了,夏翎尽到了责任和义务,夏妈也有了新的希望,两个人再维系那种镜花水月般的“母女之情”,也忒别扭了,就当普通亲戚相处着,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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