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12月15日,天晴。
那一天,我被黑衣杀手打成重伤,最后为免受辱,我被逼跳下悬崖。
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去和母亲、还有子归团聚了。
可没有想到,上天还不让我死,竟然还让我活着。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男人救了。
他说,他叫沈大强,是一个军人,到这里来执行任务,他是在那崖底下,发现了受重伤的我,见我还有气,就把我给救了回来。
我醒来的时候,离我被追杀的事发当日,已经过了整整一周。
经过沈大强的说明,我才知道,我已经出了修真界,到了世俗界。
一个崖上,一个崖下,已经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接下来的日子,我也过得浑浑噩噩的,不知时日。
可我不想活,真的生无可恋,我想死,我想下去陪母亲和子归。
那个沈大强对我很热心,我能感觉得到他喜欢我,看着我的时候,他满眼的温柔和情意,对我也周到细心得很,见我绝食,他还一个劲地劝我,说很多人过得比我还哭,活得比我还累,他们都还在坚强的活着,我有什么理由去死呢?
为了说服我,他还找来了很多世俗界苦难者的资料,那些啃树皮求生的人们,那些卖儿卖女的人们,那些在垃圾堆里捡吃的人们……
我的心被触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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