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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在产品发布方面的功力,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这种境界绝不是靠装几波逼就能得来的,而是个性独特的乔布斯,投身IT领域二十多年以来,在公众形象、媒体关系、业界口碑等等方面,长期积累下来的底蕴,已经形成了一种标志,别人模仿不来的。
有了乔布斯的精心安排,iPod的发布会毫无疑问地大获成功,迅速成为一个津津乐道的舆论焦点。
当然了,在iPod赢得一片赞誉的同时,也引来了不少吐槽。
比如,iPod有一个“非人类”的设计,那就是,没有“开关键”。
苹果电脑公司把之所以这么做,上升到了哲学层面:iPod不工作的时候便会自动进入休眠状态;用户可以随时通过轻触设备来进行唤醒;要是多了一个开机、关机的过程,那才叫做“反人类”,不符合自然的逻辑。
不得不说,这就是乔布斯的与众不同之处:他亲自参与设计的产品,总会强逼着用户改变一些之前被工程师纯粹技术思维培养出来的使用习惯。
再有,iPod的399美元售价,也被一些人认为定得过高,博客社区里便迅速流行起一句话,“这是白痴给我们的产品定的价。”
其实,在这个表象下,隐藏着对数字音乐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iPod旗帜鲜明地表示了对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支持,它的塑料包装上还印了一条简明的标语:“Don’t_Steal_Music”——“不要盗版音乐”。
在产品的实现上,iPod也使用了旨在保护数字音乐版权的技术手段。
比如,要把音乐装进iPod,只能通过USB,将iPod连接到计算机上,用苹果电脑公司的软件iTunes,来“同步”;反过来,不支持将iPod里面的音乐“同步”出来。
消费者买到iPod这个数字音乐播放设备后,为了获得数字音乐内容,有两个来源可供选择:一个是购买正版CD,然后用iTunes软件在计算机上数字编码;另一个就是直接从iTunes网上商店购买其已经从唱片公司获得正版授权的音乐作品。
发牢骚者感觉:花了399美元把iPod买到手后,还要为每首歌曲另外花费99美分,有点儿贵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群体当中,很大一部分属于黑客。
其理直气壮地数落起乔布斯当初的黑历史:你不是亿万富豪的时候,弄了一个“蓝盒子”,盗打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长途电话;现在社会地位变了,就背叛了黑客精神,和大唱片公司合起伙来了……
正在享受荣光的乔布斯,被这个论调挤兑得很尴尬,毕竟他时不时地就以反主流自居一下,理应不在乎那些大唱片公司的死活才对。
更何况,非授权的数字音乐越是到处泛滥,iPod这个播放器也会卖得更好。
本来准备以高冷姿态应对的乔布斯,最后还是忍不住地辩解道:“无论如何,艺术家们应该得到应有的版权收入。”
黑客们哪管这些,只用了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便通过逆向工程,破解掉了iPod和iTunes,使其可以绕过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机制,和电脑双向相互传输任何数字音乐文件。
在这当中,甚至还包括开发了著名的RealPlayer播放器的RealNetworks这样的公司。
乔布斯这下被激怒了,他一边迅速推出iTunes的升级版本,一边果断地封杀RealNetworks。
又一场恩怨情仇,随之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iPod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数字音乐播放器产品了;但也因此,进一步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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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居于幕后的首富先生,自然没必要理会此等级别的热闹。
不过,唐焕说话算话,在iPod发布会成功举行后,用自己的方式,帮忙推销该产品。
那是在电影《黑客帝国》的首映式上,唐大亨戴着iPod的白色耳机,如痴如醉地听着,甚至无视了身旁如云的美女。
第二天,八卦媒体就摆出了狗血的标题,《唐移情别恋,竟然是为了它》,下面配着的图片,则是唐大亨自顾自地摆弄着iPod的情景。
先不说这个标题党如何罪该万死,它确实帮助iPod进一步扩大了知名度,尤其是提高了消费群体的层次。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见唐大亨这么喜欢iPod,好莱坞的明星们也纷纷好奇地尝了一下鲜。
这时候,iPod对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支持的意义,便体现出来了。
已经和黑客们划清界限的乔布斯,便喜滋滋地打来电话说道:“本来我们预测这个季度iPod的销量是十二万五千台;现在看来,要备足二十万台的存货了。”
首富先生则打趣道:“你也可以趁机搞饥饿营销嘛。”
乔布斯倒是把算盘打得啪啪响,“我还指望着iPod,带动苹果电脑的销量呢。”
唐焕提醒道:“不要小瞧了iPod,应该用不上几年,它就能够支持视频播放了,到时候便可以欣赏类似《黑客帝国》这样的影片了。”
乔布斯没有去怀疑这个预测,而是试探地问道:“唐,你还会提供内容支持吧?”
首富先生朗声大笑道:“那也要等到电影把票房价值贡献得差不多后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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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月六日公开上映的电影《黑客帝国》,票房相当理想,第一个周末票房便达到了三千九百多万美元,高居榜首。
究其原因,就是利好因素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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