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有些早就对“侠之大者”很不爽的同行正在虎视眈眈,就等着这样一个抹黑的机会!
实际上,当前在网络和新媒体的冲击下,电视媒体经营形势不佳。购剧经费吃紧。除了一线卫视凭着较为雄厚的老本仍能应对之外,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邓铮和“侠之大者”发明首创的“收视率对赌协议”摇身一变,竟成为很多电视台一种变相压价的手段。即电视台逼着制作公司签下协议,如果收视率不能达到某一个数值,就拒绝支付尾款。
你如果不签,人家电视台张口就是一句:“侠之大者”都能签,你凭什么不能签?!
但因为大部分制片公司并没有“侠之大者”这样强悍的实力,无法保证每一部电视剧都能收视率达标。所以这项对于“侠之大者”完全是好事的协议,倒成了电视台手里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子,很多公司成为这一协议的牺牲品,多部剧拿不到尾款,甚至有些已经处在破产的边缘。
这种情况下,大家如何能不对“始作俑者”——侠之大者恨得牙痒痒?!如何能放过这样一个恶心人的机会?!
于是很快,便有业内人士紧跟着爆出:“侠之大者”和金梁所述不实。《萧十一郎》跟红荔卫视签的是“对赌协议”,后续收益是跟电视台广告营收挂钩的,在收视率达标的情况下,需按比例分成。这次这么重大的事件,不可能完全不知情,没有一点干系。人类历史的无数史实证明,事情一出来,最急于撇清的往往最撇不清……
这则爆料在这个时候出现,绝对算是“诛心之论”。
因为“侠之大者”之前跟南国卫视的龃龉中,“对赌协议”大曝光,闹得满城风雨,甚至一定程度上撼动了整个电视圈,所以这次新签的“对赌协议”有单方面不能曝光的违约条款。而像这种东西,作为电视台方红荔肯定不会同意曝光,加上它现在正自顾不暇,哪里顾得上这个。所以任凭徐涛再有经验和能力,也完全拿不出力证清白的干货来,只能很苍白很无力的保证:
“鉴于商业机密,暂无法拿出相关合约细则。但天地良心,‘侠之大者’跟此事毫无关系,更不知情。”
好在金梁和“侠之大者”的形象口碑一向顶呱呱,各种捐款赈灾义演都是走在最前列,所以形势不明的情况下,暂时也没什么人公然开喷。
然而紧接着,一群不知道是不是真粉丝的人突然窜出来,各种脑残不理智言论,一下子就把水给搅得更浑了:
“尼玛,明显是双方联合炒作,却硬是拖了我《萧十一郎》的后腿,还害我大金梁名誉受损!”
“半岛酒业算条毛,我大《萧十一郎》结局的集中插播广告位是你小小钱财就能买下的?把合同拿出来,看看是不是规定每集都要播放你的广告,如没规定,别的赞助商也有权放广告!”
“就是!大家都在讨论《萧十一郎》的成绩,就你们这些无良企业在这里胡咧咧乱炒作,扫不扫兴?!”
“早就说过,一枝独秀会被当出头鸟打。事实证明。实力打不过你金梁和侠之大者。就用其他手段来拖你下水抹黑你。”
“真TM事儿多,红荔卫视也真是的,不就临时想播自己集团新产品的广告嘛,随便加就是了,何必撤换掉别人的,现在让人揪着不放,白白影响我们《萧十一郎》的名声?!”
“脑残啊你!集中广告时间多长广电总局是有规定的,哪里是说加就加的?要真那么不值钱,哪家企业疯了肯花几十上百万每晚买你十几秒?!不过半岛酒业拿《萧十一郎》炒真JB可恶!一家卖酒的,有什么了不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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