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车门,万辰把自己关在封闭的空间里,头靠向座椅,闭起眼。
耳边却一直不停地回荡着沈煦的哀求,带血的画面一遍遍刺激着他的神经。
为了柳宣,沈煦可以连命也不要。
明明他对柳宣……
眉头压得更紧,这种事完全超出了他能理解的范畴。
他知道沈煦和柳宣的关系很好,可好到拿命去抵就太不可思议了。
已经三十多岁却还是缺乏理智的沈煦,像个白痴一样被人耍得团团转的沈煦----
该死!!!
一拳重重拍向方向盘,却仍是无法纾解心中的烦闷。
严刚从看守所出来,脸色铁青。
坐进车里后赌气般一言不发。
万辰沉不住气,问道,“他怎么说?”
严刚:“这案子我不接了,你爱找谁找谁去吧!你们两个一对神经病,一个想死一个拦着不让死。万辰,你们爱怎么疯随你们便,以后,别再拉着我!”
相识三年,他什么脾气万辰自认还算了解。沉默了好一会,等他气消了,万辰再次开口,“他还是不肯松口?”
过了气头,严刚语气缓和了些,“他还是那句话,绝不能让警方查到他出车祸的事,即使我再怎么劝,他也不愿冒一点风险,虽然现在没有证据显示和柳宣有关,但不能保证那些警察真的查不出什么。万辰,我活到这么大,就没见过他这种人。你猜他怎么说?”
万辰:“……”
严刚:“他说,这世上,有很多事不能用得失来计算。有的人,把利益看得很重。而有的人,看重的却是感情。一个人,能在你被全世界抛弃、痛不欲生的时候伸出手,这份情,比世上所有的财富都要珍贵。无期、死刑的确很可怕,可有的人,就是会让你发自内心愿意替她去顶。只要她能活着,只要还能再见到她,这就够了。”
从看守所回来,万辰没有再出门。
放在客厅的手机响了好几回,不死心的秘书一天两次按响他家门铃。
一整天,他粒米未进。
躺在被窝里,整整睡了十几个小时。
这一生,他都没有好好休息过。
辛劳十几年,他终于轻松过一回。
从床上下来,打开冰箱,里面只有几瓶啤酒和一些干面包。
饿过了头,干脆不吃了,他走到厨房,倒了杯温水。
书房是他每天待得时间最长的地方,坐在椅子里,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
转过身,他看向落地窗外繁华的城市夜景。
沈煦,在这个世上,只有一件事能吸引我,成为人上人!我不会满足于平凡乏味的人生,将来有一天,二十年、三十年以后,我会让你只能在电视、报纸上见到我,这才是我的目标。
这是他的理想,三十年来唯一的坚持。
为了孤独地看着最高处的风景,为了这一刻的骄傲,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人。
温水入腹,冰冷的心却无论如何也焐不暖。
从沈煦离开的那一天开始,他一直是孤独的。
而这份孤独,永远无法结束。
“我求你,求求你,别这么残忍,你想知道什么我都会告诉你,我不会再隐瞒。我只求你,别把她扯进来。万辰,我求你,给她一条活路,让我还能再见到她。万辰,我求求你……”
沈煦的哀求带着撕扯人心的力量震动他的耳膜,震伤他的心。
曾经,他也这么傻过。
沈煦,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如果,你还是要这么混下去,就给我滚远点。别让我,再看到你!
为了那个人,不顾一切地傻了那么一次。
可,也仅仅只有那一次。
爱情,对他这种一心向上的来说,不过就是可有可无。他不会为了一个会毁了他前程的人一再牺牲。
沈煦,我喜欢你,也想和你长久的在一起,将来,不是你一句话就能走到的。我得付出多少汗水和辛劳才能得到那样的将来,如果你不希望我们两个人的将来转瞬即逝,就好好珍惜。
他的喜欢,他的长久,却只会建立在把那个人放在暗处的基础上。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让那个对他毫无帮助的人站在身边。
他们的爱,只是一无是处的奢侈品。
拥有最好,如若不然,也并不可惜。
他,错了吗?
抬眼望着家里的摆设,每一件都是价格昂格。每周两次有固定的小时工费心擦拭,这样的生活,他过了几年。
渐渐,成了习惯。
我他妈这辈子做的最错的事,就是招惹了你!沈煦,你根本就不配提爱,别再跟我提这个恶心的字,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不想再看见你。
脆弱的感情终究禁不起任何刺激,被*支配的心灵一点点扭曲。
那段时间,他有多恨那个人。
恨自己爱上了他,恨自己招惹了他,如果一切可以重头来过,他宁愿这辈子都没见过他。
他们,注定走向毁灭。
杯子里的水已经凉透,他起身走到落地窗边。
这个城市,到处流光溢彩,绚烂的霓虹没有熄灭的时候。
三十年,他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为了这份孤独、仅仅是为了这份孤独,他选择了失去最爱的那个人,这些,值得吗
值得吗
斗罗书:(www.douluo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