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凌晨4点半,父亲还是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这两天一直在忙父亲的后事。很悲痛。虽然明知对父亲是一种解脱,但仍无法抑制内心的悲痛。为什么上天要那么早带走他?为什么我和母亲明明及时将他救到了医院,却没有合适的救护车可以让他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又为什么……在我和母亲都同意并恳求肾内科主任,要求冒险给父亲做透析,搏得他的一线生机时,在我们愿意签下所有法律文书,不把风险留给医生和医院的情况下,让我父亲做一次透析?!!
我不明白。但我又明白了很多。
120急救车上,没有高级呼吸器,没有高端救护设备,更没有有经验的急救医生!!这就是我们所拥有的高税收低福利,这就是为了数量而牺牲质量的悲惨现实!!
医院和医院之间,科室和科室之间,医生和医生之间,并不是完全为了救治病人在努力,互相的不认可,不配合,甚至是制造障碍,让人心寒。
如果,哪怕只有一辆拥有高级救护设备的急救车,能够让我父亲及时转院;
如果,哪怕只有一位肾内科主任医生愿意为我父亲违规透析;
如果,哪怕只有两个医院之间能够互通医疗资源,让合适的专家及时进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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