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12-05
千寻的善良给了慕殇活下去了理由。
千寻的话语给了他生命的支撑。哪怕驰骋沙场,浴血奋战。哪怕狼烟烈烈,血染长衫。心中也有着对伊人的祈盼。
千寻轻轻的抱着慕殇,慕殇跪在地上垂着双手,哭了好久好久。侠骨柔情,铮铮铁骨的慕殇在千寻面前表露了心迹,千寻的话语抚慰和慕殇霸道的吻,是慕殇在沙场浴血的边塞生涯一次次濒临命危又挺过来的慰藉和精神支撑。
每当他拼命奋战,伤重快要挺不住的时候,他的耳边都会想起千寻的话:“如果那时我未嫁,你未娶,你便娶我好不好?”
正是千寻的这句话让他挺过了无数次的濒临死亡的危险关头,千寻的话是他生命的支撑。
次日,千寻用王唯一留下的银子为慕殇购置了衣衫,和一应生活用品。千寻的细心妥帖让慕殇另眼相看。
千寻还给慕殇做了个二十一世纪的史迪仔,她对慕殇说:“慕殇,你不是曾经要我给你讲故事吗?那么我今天把这个史迪奇送给你,而且给你讲个好听的故事好吗?”
慕殇认真的点点头,笑的幸福而哀伤。
千寻把“史迪奇”放入慕殇的怀中,讲到:“这个故事就是这个故事就是讲这个史迪奇的。
从前一位生活在夏威夷的小女孩莉萝,夏威夷呢是遥远海外的一座小岛,千寻向慕殇解释说。莉萝已经7岁了,她活泼可爱,最爱跳夏威夷草裙舞,最爱听歌,也一直梦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狗。
有一天莉萝收留了一只可怜兮兮的流浪狗,取名史迪奇,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只长相有点怪异的蓝色动物其实才不是普通的狗,他居然是一个六只脚的别的星球的生物而且还是一个“邪恶天才”强霸制造出的危险分子——626号实验品,在被流放到另一个星球途中,由于意外,流落地球上、史迪奇逮到机会溜之大吉。
为在地球上隐藏身份,史迪奇只能“忍辱偷生”,把自己的两只脚藏起来,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只狗,在和莉萝相处的日子里,小女孩的善良单纯让她和史迪奇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然而另一方面,星际联盟会议长命令强霸和独眼霹雳立刻全力出动,即使要搜遍宇宙也要将史迪奇逮捕归案!
当会议长总算抓到史迪奇时,竟然发现这只只知道破坏的626号实验品居然学会了亲情,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ohana。最终会议长还是被莉萝和史迪奇之间的友谊感动了,把史迪奇留在了地球,并让强霸和独眼霹雳也留在了地球。”千寻一口气讲完了史迪奇的故事。
抬眼望向慕殇,却见他在沉思。千寻于是拍了拍脑袋,她忘记解释诸如地球、会议长等等一些名词给慕殇听了。或者讲的通俗一些就好了。于是把名词解释了一番,
又不想在讲一遍,于是告诉慕殇:“慕殇,你只要记住,我送你这只史迪奇就是你,你看看他的头型和你多像呀。还有小女孩莉萝有句经典的话就是……”
千寻喝了口水,继续讲道:“就是史迪奇不坏,史迪奇毛茸茸。”说完还把弄了几下慕殇的头发。
千寻还告诉慕殇,史迪仔最终找到了自己的欧哈纳,它的欧哈纳就是小女孩。而欧哈纳欧哈那,就是家人,家人就是没有人会被抛弃,或者被遗忘.
“史迪奇不坏”这是莉罗的口头禅之一,安慰史迪奇的,但是千寻并没有和慕殇说。
慕殇听着千寻的离奇故事,看着她送给他的这只又像松鼠又像狗狗的史迪仔,见千寻讲的认真又起劲儿,心中温暖,离别的哀伤仿佛都淡了几分。
慕殇觉得千寻与众不同,讲着的是奇怪的故事,说着的是有趣的话语。像个奇异古怪的小精灵。只想把千寻的一颦一笑全部都印在脑子中,内心里。
慕殇把那只巴掌大的史迪仔放入怀中,千寻咯咯娇笑。
慕殇说:“千寻,我走以后,索长老给你安排了住处。是城中钱员外家。你一个人住在这荒郊野外我放不下心。”
千寻不喜,皱着眉:“我可以和小淘气儿和云儿住在帮中或者破庙祠堂。再说有二郎在,我还有一身功夫,谁能欺负了我去?我才不要去住什么钱员外家呢。”
慕殇急道:“千寻,索长老说了,钱员外人品端正,年龄大了也没有女儿,认你为义女,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看着慕殇担心着急,千寻索性点头答应,不想要慕殇临别时还为她担忧,心中却想:“先去见识见识,不妥便逃。”
慕殇于是带着千寻到索长老处,一同去见钱员外。钱员外和索狄龙有些交情,索狄龙曾经救过他一命,他曾经以万金相谢,被索狄龙婉拒。
钱员外心存感恩,发誓有生之年只要索狄龙用的到他的地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索狄龙此次相求,钱员外喜出望外。能回报一下恩人的恩德,他心中倍感舒服。
慕殇带着千寻跟着索狄龙来到钱府,只见府中一派富丽堂皇。钱员外五六房姬妾一同娇声出来迎接。
场面喜兴又有些滑稽。个个姬妾都浓妆艳抹,不知是钱员外好这口,还是这帮女子都这般品味。
千寻拿着手帕不由自主的掩了掩鼻子,浓浓的扑鼻的脂粉味儿呛得她喘不过气来。
千寻见了钱员外,只见钱员外五十多岁左右的年龄,一张国字脸,很像是二十一世纪某财团ceo的范儿.不帅也不难看,打过招呼算是拜完了义父。
钱府一众看着千寻离世輕尘的姿容都不禁长大了嘴巴半天合拢不上。
尤其在一旁大喇喇的坐着的钱府大公子,钱员外的独子,钱达霸此时更是从不远处的椅子上慢慢的站了起来。肥胖的身材,可怜的瘦椅子,真怕他再次坐下把椅子压塌了。
满面油光,一双眼睛鸡贼一般,盯着千寻看个不停。
但是人多又不敢太张扬,看了一会见并未引起别人的注意,便垂下眼帘,偷笑。心想,又一块肥肉到口了,这小姑娘本少爷喜欢。吃惯了山珍海味,珍馐佳肴。尝一尝这天山雪莲也是好的。双手不停的往一处攒拍。不知道以为他弱智呆儿一般。
认了认门路,千寻又跟随慕殇一同回到茅屋,因为明日慕殇便要远行。
丐帮一众为慕殇践行,一宿酣畅。次日清晨,千寻小淘气儿和云儿目送慕殇离去。
慕殇骑着矮马,以低级军官的身份起程,一路军队浩浩荡荡,发往边疆。慕殇临行前把那把沾了他血的利刃匕首赠给千寻,希望它能防身用。
又把路路通还给千寻,千寻推却,慕殇坚持物归原主,慕殇说他有史迪仔陪伴已经有了千寻给他的念想。把路路通重新戴在了千寻的颈上。
慕殇告诉千寻那把短匕首名叫蓝玉,是个宝物,削铁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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