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程安许实在是太过闲暇了,隔三差五的便邀我和6琪去喝咖啡。6琪用银质的调羹在咖啡里搅动着,荡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挑着眉深有意味的看着程安许,“程安许,你到底是何居心?”
程安许一笑,露出无奈的表情,“闲的慌,请你们喝咖啡而已。要是担心我居心不良,你大可以拒绝。”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喜欢苏冉?你看,苏冉多好,会做饭、会洗衣服,廉价而且实惠,宜室宜家。”6琪像是卖白菜一样,尽可能将她所知道的最好的形容词都用上。程安许一笑,手撑着下巴,点点头,“苏冉是不错,不过,好像你比苏冉更好啊。”
我合上手中的书本,端起咖啡细细抿了一口,然后看窗外的风景,不理会那两个无聊的人。书里有句话是:我仅有的,我的骄傲。
我仅有的,我的骄傲。念着这几个字,手指拂过那个清冷孤傲的名字——沈饶缦。这时,正好一个戴着宽岩蓝色白底的太阳帽,穿着波西米亚碎花长裙的女子肩上挎着韩版简约的白色女包。我知道她是谁,我手里捧着的这本书,上面正刻着她的名字。
6琪很快在洛城找了份化妆师的工作,薪水与奖金福利让在洛城奋斗了三年的我无颜活在这个社会。
个人的追求很重要,就拿我和6琪来说,6琪追求的是精致与高端,而我则是舒适与爱情,甚至说我连追求都没有只是平平凡凡的活着,所以最后的结果正好对应所追求的。
沈饶缦是某本杂志的专栏作者,出过一本书,正是我现在看的这本《执念》,沈饶缦的文字有别样的倔强与执念,她像是在以另一种独特的眼光看这个世界,以及对这个世界及人性的了解。
她说,每个人都是倔强的,有时候倔强的仍掉了一切,只留下仅有的骄傲。
这是我所不明白的,倔强与骄傲有什么关联?所以,我只是个简简单单、得过且过的人。
程安许说我以前只知道爱情,而现在没了爱情,便什么都不知道了,整个脑袋除了会指导吃饭和工作之外完全处于放空状态,我想着,是该去看些书了。
在书店里闲逛许久,又看到沈饶缦的《执念》,便拿起翻了几页。书店里放着悠扬的音乐,收银台里坐着个十**岁的女孩,脸庞秀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鼻尖上长着几颗可爱的小雀斑,手里捧着一本名作家的畅销小说看得津津有味。我把那本《执念》放回原来的书架格子里,抱着两三本算是喜爱的书便往收银台走去。
此时,书店的玻璃门被推开,带入些许外边灼人的热浪,沈饶缦仍是一身的波西米亚休闲长裙,头上戴着蓝色白底的太阳帽进来了,她将太阳帽拿下防在收银台上,那看小说的小女孩一见到她,立即放下手中的小说站起来高兴的叫了声,“姐,你回来啦!”
沈饶缦对她点点头,然后看向我,思索了下,“苏冉?”
“嗯,沈饶缦,你好。”
其实,我和沈饶缦是认识的,仅见过几次面而已,并无交集,所以,不熟。
我在脑中努力的搜寻着该跟她说些什么话,才不显得俗气,可惜,我如此木讷。沈娆漫漫不经心的跟我聊起了天,“这是我自己开的书店,平时很少来,我妹妹放假的时候就在这里帮着看店,其实她啊,就是喜欢看书。”
女孩朝她的姐姐努了努嘴,拿起书到旁边的桌边坐下便继续接着看她的小说。我冲她笑笑,看着她那认真的小模样想起了曾经我十**岁的摸样,那时,我也喜欢看小说,日以继夜的看。
“多看些书是好的,可惜她啊,就只会盯着些狗血的爱情小说看,我跟她说现今这社会,小说里的那些爱情就像恐龙一样早已灭绝了,可她啊,就是不听。”沈饶缦说着,甚是头疼摇了摇头。
我知道沈饶缦很早便没了父母,只剩下姐妹俩相依为命,妹妹还是她一手带大的。
但毕竟,我跟沈饶缦并不熟络,闲聊了几句,便要离开,离开的时候,沈饶缦将我送出门口,客套的说,“有空可以常来逛逛。”我应下,便匆匆离开。室外的温度,实在是……实在是让人活着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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