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虽然少,但却鲜艳,显然是染上不久!明珠辨认的出那绝不是猎人身上的血,除了他行为举止没有任何阻滞外,更重要的是,他只有衣角处沾染了一小片殷红,其余地方都没见到血迹,如果是他身上流出来的,其它地方肯定也有。
不过尽管明珠心里有疑问,这顿饭还是吃得相当开心!猎人当然捕捉到明珠的神情,当下就着她的余光扫过衣角,见到那片血迹不由暗暗苦笑,都是自己太过急躁了,杀胡志刚那还算强悍的护卫队时染到血了,随后又因急着赶杀胡志刚而没注意。
但他很快装作若无其事的起筷吃饭!在明珠热情款待之下,猎人也不放开肚子开吃起来,明珠昨晚就知道他适量惊人,所以晚饭是做足了五人份,让他可以吃个饱,事实也如她所判断,她吃完半碗饭时,猎人已经吃第三碗饭了!猎人感觉到明珠的目光,于是不好意思的嘿嘿笑了两声!明珠把一块肥嫩的五花肉放进他碗里,猎人立刻用嘴把它吸了起来,把整大块肥肉在嘴里碎成粉末,然后就着那份荤腥连扒三四口饭,脸上也呈出孩子般的满足神情,让明珠有些忍俊不禁。
明珠见到他开心的样子,没来由的感觉到温暖!或许这就是一个家的感觉,也或许是因为眼前男人是自己的守护神,总之明珠进入温哥华以来第一次感觉到安全和幸福,她像是一个小女人,不断的给猎人倒酒和夹菜,展示着她应有的温柔。
“大哥,多吃点!”
直到扒完第四碗饭,猎人进食的速度才算缓了下来,加上他喝了将近半斤酒,所以言谈也就比较放得开:“姑娘,你还有其他亲戚吗?这里那么乱,我想你还是早点盘出店面改投其他亲友!”
明珠动作微滞,摇摇头道:“没有了!”
猎人呼出一口长长的闷气,关怀备至的道:“那你今后怎么办?你一个女孩子家怕是难于撑起这间面馆,就算你有毅力继续经营,但那些人渣也会抢夺你的果实,要不,你还是回国回家吧!”
明珠挤出一抹无奈的笑容,放下筷子叹道:“我也想回家!可是家里人耗费不少钱送我出国,如果我不赚够钱回去,那么我出来就没有意义了,不仅辜负了家里人的期望,还会欠下一笔债!”
猎人点点头,眼露担忧的道:“那你以后怎么办?”
明珠眼神变得有些茫然空洞,于她来说未来是很遥远的事情,所以她片刻后才苦笑着回道:“能怎么办?继续留在温哥华打工了,等我赚够了钱再回家去,至于这面馆,我会找机会盘出去!”
“到时候有面馆的钱,给叔叔在老家盖座坟!”
真是一位善良正直的好姑娘!猎人的眼里闪过无尽赞许,连死人的便宜都不愿意占,明珠这样的女人还真难得!于是他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姑娘,我相信你很快就能实现梦想!如果不嫌弃的话,在你盘出店面之前!”
“我愿意呆在面馆保护你,这样那些畜生伤害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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