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莫杰虽然上辈子是学计算机和电气出身的,但此生好歹读了四年法本。就算没怎么上课,至少《公司法》还是熟稔于胸的。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最熟悉《公司法》的,反而不是那些诉讼律师,而是那些投资大佬。因为《公司法》的大部分法条都没有经官动府上庭诉讼的机会,而是在一开始的博弈中就潜移默化地用掉了。
古勇将如今正在做的事情,如果让顾莫杰亲自来做,说不定就要遭。因为他或许会真的相信《公司法》的法条,而无法充分放开手脚,无法玩那些分化瓦解的擦边球。
广市的IT圈子,表面上云淡风轻,实则暗流涌动,古勇将这条善于搅混水的大鲶鱼,至今还没有浮出水面,但是一些以王青明等人为表面实施者的“多玩”股权变更,已经开始偷偷动作了起来。
终于,多玩CEO李学林发现问题了。可惜,这已经是2008年3月底的事情了,古勇将潜入广市分化瓦解,已经有半个多月之久。
晚了。
……
还是十天前的同一艘豪华游艇,还是珠江口伶仃洋上的海钓。只不过古勇将对面那个客人,从王青明换成了多玩CEO李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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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的人,可以通过看我的书看出思想来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我的一个态度:原创是伟大的,套路狗剽窃狗是下贱卑鄙的。
尤其是当套路以向资本卖身投靠跪舔为手段,来换取工业化的、毫无个性化的上位机会时,是下贱的。
本书从头到尾,都贯彻了这个思想,连金手指的设置,都嫌弃了重生者常用的“抄袭”这类卑贱的外挂。
但是,本书,包括我本人,同时也是脚踏实地务实的。我并没有把“创新”拔高到天马行空、灵光一闪的程度,并不是说,创新不可以靠努力来实现——努力,加上方法,就能创新。创新也要积累,创新也要厚积薄发,也要见多识广后触类旁通,链接联想。
在艺术领域,在音乐界,我们在东亚文化圈里,可以找到哪些我说的例子的?周杰伦方文山算一组,权宝儿算一组。
或许有人说,许嵩也算一组,弦子也算半个。邓紫棋也算,XXX也算……更早期的古代大神们就更不用说了。当然,从上述第一点来说,这些都算。我说周杰伦和权宝儿的时候,并没有贬低其余的意思。
后面的关键是第二点。
“在赢得观众基本盘的前提下,不仅仅满足于捞钱,而是每年迈一小步,在庸俗的大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把俗稍微往雅的方向拖一小步。”
苏东坡伟不伟大?很伟大,但是他不善于保护自己,太讲原则,最后浪费了自己的才华和原本可以担负起的更多责任,提前陨落了,没能施展他的抱负,也没能阻止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意气之争。
一个艺术家,如果只有创新,孤高自负,最后阳春白雪过度了,新是新了,却没能教化世人,没能让社会大环境的艺术氛围提升那么一丁半点,终究是浪费了才华。
当然,这些执着之人虽然没能改善社会,也至少比那些“套路、剽窃、工业标准化造星、工业标准化量产娱乐”、并且在捞到甜头后如此套路一辈子、一点都不想改变的贱人要高贵一些。
为什么我觉得周杰伦的“中国风”伟大?是他能骈四俪六、还是他能写诗写的比我好?实话实说,我自认为方文山写诗肯定还没我写得雅,但是我必须说方文山的词是伟大的。
因为他的“略雅”是建立在“符合当前社会大多数俗人的理解氛围,然后又略微拔高半步”的程度上的。既不直接迎合,也不一次性雅到让俗人连稍微跳一跳都懒得跳的无法企及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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