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别人讲,”
“谁还没有辜负几段,昂贵的时光。”
“若男孩笑了哭了累了,”
“说要去流浪,”
“留下大人的模样。”
“看岁月剑拔弩张,”
“总会有个人成为你的远方……”
无论如何。
总而言之。
年轻过就是年轻过,谁都改变不了,谁都无话可说,因为谁都无知过,因为谁都无畏过,因为谁都犯过傻,因为谁都错过过心爱的情郎,因为谁都遇见过最美的姑娘,因为谁都心疼过,昂贵的时光!
十足的混蛋和完美的圣人,那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没有任何东西是完全的漆黑,也没有任何东西是完全的纯白。
卫思哲是个混蛋,但绝不是十足的混蛋,他肯定有自己的底线,虽然那个底线真的可能很低,但郑小鱼和孟轲都不是卫思哲,又有谁敢说自己知道的就是绝对的真相呢。
知道了又怎样?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回不来就是回不来,没了就是没了。
当孟轲唱完最后一句尾音的时候,整个清吧的客人全都站了起来,自发给孟轲鼓掌,愿意来这种地方喝酒的人,多半都有故事,有故事就能听懂《牧马城市》。
孟轲微微弯腰,身在昏暗中凝视远方,轻声说道:“这首歌叫《牧马城市》,是我答应要为一个姑娘唱的,今天送给她,也只送给她,希望她永远都是那条无忧无虑,轻松快乐的鱼,青春不死,友谊永在。”
也不知道是哪个酒友跟着吆喝了一声:“青春不死。”
然后。
立即就有人回应:“友谊永在。”
“青春不死!”
“友谊永在!”
干杯声此起彼伏。
在一阵炸裂的氛围中,孟轲悄悄下台,刚走到郑小鱼旁边,耳朵里就传来一道很有磁性的声音:“今晚这桌的消费算我的。”
“……?”
孟轲转过头,是一个鬓角有些白发的中年男人:“你唱的歌很好听,很有味道,很有故事,我被感动到了。谢谢你的歌声,请让我尽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让我这个老男孩也能青春不死。”
“为友谊干杯。”
孟轲不是那种执拗的人,默默收下这份支持,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隔空与那位中年人碰了一杯。
黑暗中。
谁都没有真的看清楚对方的样貌。
但是,神交这种事情,听到声音,感受到对方的气息,那就不会忘记,相貌是很稀松平常的东西,不看也罢。
离开酒吧的时候,郑小鱼终于是喝醉了。
背着死沉死沉的郑小鱼,孟轲叹一口气,呢喃道:“小鱼儿啊小鱼儿,到底什么时候,你才会静下心来,像个局外人一样看看自己的故事呢?那时候,你肯定会笑着摇摇头说,这姑娘谁啊,好傻……”
夜深人静。
打开房门的时候,已经是12点整。
将喝醉的郑小鱼塞进她的卧室,孟轲就开始忙着烧热水,自己先给自己泡了一壶浓茶。
洗了个澡,收拾了一下,坐到沙发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
一整壶的浓茶喝完,孟轲将茶杯放回原处,不经意间就看到一个书签,上面写着:“每个人都是睁着眼睛的,但不等于每个人都在看世界,许多人几乎不用自己的眼睛看,她们只听别人说,她们看到的世界永远是别人说的样子,然后,转身再说给别人听。”</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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