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音速的第一次进攻,自然得是加里佩顿主导,他果断选择了要挡拆。
至于说其他人,自然是全部拉开。
王昊和刘易斯分别站到两个底角,两名内线,也站到了篮筐两侧的三秒区外。
一个很标准的14站位,就是为了打开高位的空间。
这种战术,其实是最适合单挑的。
当然,科比的单防能力非常不赖,这种情况下进行单挑,那是非常不明智的。
除了单打,要挡拆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尤其是在确定奥尼尔不出来的情况下。
这可不就是2打1。
霍雷斯主动提到高位来,有那么一瞬间,奥尼尔真的有些犹豫了。
他要不要跟出去?
不过,仔细想了想,他还是没有这么做,毕竟他还要守护篮筐。
总不可能把这事交给ac格林?
其实这也是菲尔杰克逊的选择,相较于冲击篮筐,他宁愿放中距离。
而且,奥尼尔也不是真的窝在篮底下,他也会适当地往外走。
虽然辐射面积有限,不过三秒区还是能够保证的,这就逼迫加里佩顿的投篮要更往外。
中远距离的两分球是打不死人的,毕竟这个位置的命中率,很尴尬。
说命中率,它比近距离两分要低,说效率,却又比不上三分球。
利用霍雷斯的挡拆,加里佩顿往前突了两步,在奥尼尔的辐射面积意外果断出手。
“唰!”
毕竟是nba最好的后卫之一,虽然不以进攻性见长,却是足够稳定。
2:0
湖人队也不着急,一个进球而已。
奥尼尔也不会因为一个进球,就改变既定的防守策略,除非是超音速能够一直进球。
回到进攻端,罗恩哈勃依旧是把球交给科比,让ok组合主导进攻。
奥尼尔迅速移动,从篮下一侧移动到另一侧,然后立刻卡住位置。
不得不说,就他这比别人要大上至少一圈的身子,要位简直太有优势。
而这一次,科比没有再发呆,而是迅速把球传出去,交到奥尼尔手中。
不得不说,这时机选择得很不错。
传早了,奥尼尔的位置不是最好;传晚了,霍雷斯已经饶前,或者包夹已经就位。
科比不是不会传球,只是愿不愿意的问题。
奥尼尔得球后,也没有立刻进攻,而是先进行调整,顺便观察对手。
一旦超音速选择包夹,他立刻就能把球传出去。
奥尼尔场均3~4个助攻,他的传球还是很有保证的。
所以,这个时候进攻包夹,其实是很愚蠢的行为,超音速自然不会做。
不过呢,王昊也在有意识地朝着内线移动。
可以不立刻进行包夹,却是要做出随时准备包夹的姿态,给奥尼尔施加压力。
为什么是王昊?
当然是欺负科比的三分球不行。
其实,科比的三分球也不是不行,31%的命中率,场均出手2.2次,仅次于格伦来斯。
甚至,在首轮季后赛中,他还增加了出手。
只不过,相较于他20次左右的场均出手,这个比例就非常低了。
总的就是一句话,相较于科比的突破,放他在中远距离投篮,是个不错的选择。
估计,奥尼尔也是知道科比的三分球不靠谱,干脆选择了自己来。
斗罗书:(www.douluo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