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梦长一样,我也非常希望我能在这篇上架感言的开头写出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亲如手足,对文学志同道合、并因彼此的才华惺惺相惜,一同度过了无数风风雨雨,经历了无数困难的时光,终于让我们爱情的结晶(《诈欺猎手》)迎来了上架的认可,看见了美好新生活的曙光。
然而就像《诈欺猎手》里两百字一反转的跌宕剧情一样,我们的关系和以上的这段描述毫无任何关系。
我和梦长互为针锋相对的死敌,一生中最大的梦想就是在对方死后吃到对方的骨灰粉,甚至为此衍生出了“把你的骨灰搓成球蒸四喜丸子”等非常恶俗的想象。
我从来都没有因为什么写作梦想或是文学上的倾佩之情而参与梦长的写作,一开始被他拉下水仅仅是因为他承诺过写网络小说能发大财。然而在生活里,剧情的反转比小说中的还要残忍:我们的第一部小说让我们体会到了什么叫反向发大财。我不但一分钱都没有挣到,还借了死秃子快两万块钱给小说买插画。
即使在小说创作的过程里,我们也并没有共同经历过多少温馨的剧情:事实上,在枯燥而乏味的写作过程中,我们最大的乐趣来源就是以近乎抬杠的理由将对方辛苦耕耘的产物退稿——像“你这里有个错别字,看得出来你写作状态不好,这两万字都重写吧”的话,我大概跟他说过八十遍。
当然,死秃子也并不是一个薄情寡义、一毛不拔的老板,在《诈欺猎手》的写作过程中,他也给过我相当难忘的回馈:为了提前庆祝上架,他给我买了一套八百多块钱的女装,并请来了我的女朋友,为我录制了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女装视频。
总而言之,关于我到底是怎么给他骗上贼船的这个问题,想想真的很不可思议。
与《界》不同,《诈欺猎手》第一次出现在我眼前时,还只是个相当模糊的初概念:这一概念来源于梦长对多部日漫和中国历史、传说的借鉴和总结(抄袭),大概是一群游离于世界规则之外的很强的骗子。至于这个故事该涉及到的是怎么样的人,怎么样的背景与世界观,则完全一片混沌。
我清晰地记得,梦长跟我第一次探讨这个故事的剧情,也是在一家酒吧里。借着酒劲,我打了个嗝,完成了《诈欺猎手》来到世上之前的,第一次剧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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