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插曲过去了,大伙儿继续进山。完全失去了行走能力的张樱仙只能由人背着走了,她的贴身丫鬟先背了一段,累了之后又交给秋叶背,然后再换一个丫鬟背,幸好她有十八个丫鬟,这样轮流换着背来背去的,倒是勉强可以跟得上队伍。
张樱仙这还是第一次进入山脉地区,以前一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小姐,突然接触到山中美景,倒是感觉颇为新奇。漫长的队伍拖成一条线在山路上蜿蜒而前,抬眼向四周看去,到处是形状奇特的山石,以及没有见过的植物。.hahawx.
虽然整个天下都在被大旱灾折磨,但是黄龙山的情况还好,山里的植物还是绿sè的,没有焦黄枯死,甚至还开着无名的小花,偶尔还能看到一条小溪欢快地流过。不少乡民跪倒在小溪边上,用手捧起溪水来喝。
秋叶也去捧了一捧水来,递到张樱仙的嘴边,她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一种冰爽的感觉,传遍了整个身体,神清气爽。
随着++队伍不断地深入黄龙山,海拔也开始慢慢变高,当然,一千多米的海拔是不会出现什么高原反应一类病症的,只会让人感觉到空气清新,呼吸顺畅。
张樱仙刚刚被欺负得哭,现在被山风一吹,心情又好转了一些,她左右转动脑袋,新奇地打量着这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山中世界,突然看到朱元璋带着一百多个殿后的兄弟正在乱砍沿路的花草树木,而且还派出几只小队,向着四面八方走出去,到处乱砍花草。
“喂!你干什么呢!”张樱仙急了,这美好的山中景sè正让她感觉到心旷神怡,没想到朱八这男人又开始搞破坏,欺负了她也就罢了,怎么连山中的花草树木也要欺负?她看到一大片花草被朱元璋砍得七零八落,不由得一阵心痛。
富家小姐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太过安逸,所以有心情来疼爱花花草草,例如《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就有“葬花吟”这种著名的桥段。
朱元璋抬起头来,扫了她一眼,沉声道:“我在破坏走过的痕迹,让官兵进山来围剿咱们的时候不容易找到我们。”
“可是这些花草……”张樱仙急道。
不等她说完,朱元璋就认真地道:“人都活不下去了,哪还顾得上花草……收起你那些无谓的想法吧。”
张樱仙嘟起了嘴。
队伍在山里蜿蜒而前,白天拼命赶路,销毁行走的痕迹,晚上就找一个干燥平整的山沟里休息。张樱仙最担心的就是朱元璋晚上要抓她去暖床,不过这恐怖的事情一直没有发生,晚上乡民们会用粮食袋子堆出一个圆环形的小区域,她和她的丫鬟们就睡在这里面,马小天会率着一队士兵巡夜,保证没有野兽袭击队伍。
就这样平安无事地走了好几天,山势越来越高,前方突然视野一开,出现了一个陡峭高耸的小山峰,这个小山峰在连绵无尽的黄龙山脉里并不显眼,在远处看根本无法注意到,但到了近处看,却觉得它犹如平地拔起一般,非常突兀。山峰上面能看到一些山洞,洞口居然有人影在晃动。
终于到地方了!
这是已经改名为拼命三郎的郑彦夫挑选的地方,山峰很陡峭,到处都是嶙峋的怪石,只有三条上山的路,其中两条是那种只供一人攀爬的小路,山正面的路略宽阔,但也只容四五个人并排行走,可以说是易守难攻。
山上有许多山洞,大的小的,深的浅的,只要略微改建一下,就可以变成无数个天然的房屋,供给人们居住,另外,山顶上还有一块宽广的平地,可以用来练兵。
最为难得的是,这座小山峰上还有水源,有一口泉眼在不停的出水,形成一条小溪从山顶上流下,直达山脚。
朱元璋也曾经抽空来看过一次,觉得这地方选得不错。拼命三郎经过一次可耻的失败之后,又花了半年时间走遍了陕*西,接触了许多事物,眼界开阔了,挑选山寨的地址的眼光自然也就抬高了,所以他选的这个山峰,就连朱元璋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山上有许多乡民在等待着大部队的到来,王二和拼命三郎也在,见到朱元璋带队平安归来,队伍里的人都扛着沉重的粮袋,山上的乡民们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
朱元璋微笑着走上山去,王二和拼命三郎一起迎到面前,笑道:“朱八哥,咱们终于成功地走出第一步了。”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
王二眼尖,看到有几个士兵身上挂了彩,忍不住问道:“怎么了?打了仗?”
“是啊,有士绅组织了乡勇队,追上来打了一仗。”朱元璋轻描淡写地道:“我们赢了。”
王二听了这话,顿时懊悔得捶胸顿足:“天啊,我怎么就没赶上这一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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