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爷心情不好,他打算找个出气筒。
现实世界。
纽约,时代广场。
所谓时代广场不过是百老汇大道和其他几条街的交汇处。说是广场,不如说是街口。因为这地方太小,太杂乱,人流特别多。
广场周围的建筑大楼上布满了霓虹广告牌,一天到晚闪个没完。这里最初命名的本意并不是‘时代广场’,而是‘时报广场’。
因为《纽约时报》集团在1904年将总部建在此地。虽然此后上百年,总部多次更换,但《纽约时报》始终待在广场附近。
现在93年12月24日,平安夜。
风雪正从加拿大方向侵袭南下,覆盖大半个美国。人们准备了丰盛的食物和礼物,要和家人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日子。
可《时报》的要闻版总编布拉顿先生却还坐在总部十八层的灰色大楼,隔着玻璃窗看着外头漫天风雪以及少量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秘书半个小时前就下班了,送上平安夜祝福的同时还给布拉顿一份礼物,是个大大的方盒子,系上了漂亮的彩带。
布拉顿正心情烦躁,索性坐下来拆礼盒。当打开包装纸,盒子上有个非常显眼的‘裙底之光’logo。
“哦,见鬼,又是这东西。”
来自大洋彼岸的VCD,还是那家被制裁的‘圣光’集团所生产。
“这东西根本不合法!”
没错,不合法,非常不合法。
《时报》记者最近就在调查此事,调查这桩不可思议的案子——前不久有一批VCD出现在美国的各大超市,公开销售。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没谁关心什么制裁不制裁,他们只在乎商品是否满足需要。不得不承认,VCD是一种视听设备的革命性进步。它比录像机强多了。
美国人一开始还对这种产品报以怀疑,但他们很快就开始喊‘真香’——超市附近的黑人都学会新的谋生技能,兜售盗版光盘。
这生意利润太高了,而且很安全。
VCD在美国售价上千美元,一点不比在产地便宜。可人们还是对此趋之若鹜,因为机器虽然贵,但盘片却很便宜,而且内容极其丰富。
只要购买一台VCD,促销员就会指点顾客应该去哪里买到想要的光盘。别说老外版权意识高,面对琳琅满目的光盘,无人不动心。
好莱坞电影,电视台剧集,演唱会录像,甚至还包括书籍资料——美利坚的书籍可是贵的要死,动不动几十几百美元。以至于学校里的旧书生意非常红火。
‘圣光’还生产用于电脑的‘光驱’,专门给技术人员提供廉价的知识信息。现在的硬盘容量太小,一张光盘可以存下一座小图书馆,搜索便捷性太强了。
就靠解决用户的种种痛点,VCD在全世界都开始受到欢迎。‘圣光’不单单在美国销售,它在世界各地都在倾销,赚取巨量的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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