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里,像杨逍这种绝世美女,就该穿名牌套裙,细高跟,秀发披肩,左手拎着小包,右腕上戴着小表,小脸上再戴个黑色蛤蟆镜——沃草,那得多引人?
杨逍不喜欢。
更别说穿成新姐那样的性感样子了。
她更喜欢穿白色长袍,用白绫把秀发高高的扎起,脚踩一双千层底的白色绣鞋,到背着双手,缓步走在花前月下,和她相爱的人。
可惜,她深爱的那个人渣,却不许她穿成这样。
而是要求她穿成贺兰狐狸那样的,要多露就有多露。
如果不听话,他就会用非人的手段来折磨她。
看在爱情的份上,杨逍屈服了,也渐渐习惯了那样的穿衣打扮,反正在家里,姐妹们都穿成那样,一起不要脸的感觉,也很不错啊。
可当她今晚穿上一身宽松的白色运动衣,脚踩白色网球鞋,再用一根白绫,把秀发扎在脑后——立即找到了往昔的熟悉感。
尽管不是她最钟爱的白袍,可还是感觉浑身都舒服的不行,比那些紧身的好了不知多少倍。
尤其藏龙涧断崖南边的夜风,吹起宽松的裤脚时,杨逍惬意的叹了口气,闭上眼,颇有几分御风而去的心境。
“呵呵。”
一声邪邪的轻笑,好像自月亮上传来。
这个笑声,正是岳梓童听到后,全身神经都绷紧的那个。
杨逍却没任何的紧张,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
“你敢来?”
***邪的笑声,再次响起时,杨逍轻松破译了其间的意思:“那个人渣已经走了,就不怕我把你拖下深渊,让你从此蒸发?”
杨逍这才睁开眼,望着断崖处缓缓弥漫的白雾,淡淡的反问:“你敢吗?”
“我怎么不敢!”
“你如果敢,就不会说这么多废话。”
杨逍秀眉微微皱起,冷声说:“你真敢,就不会没脸来见我。”
呼!
风忽然变成了狂风,吹着断崖处的迷雾,迅疾扑向杨逍。
不用太仔细看,杨逍也能看出迷雾中,有一团黑色的雾气。
如果把杨逍换成岳梓童等人,眼看一团迷雾怪兽般扑来后,肯定会吓的尖声大叫,闭眼。
杨逍不动。
眨眼间的工夫,她就被迷雾吞噬。
几分钟后,迷雾又被风吹回了断崖处,缓缓弥漫。
月光下,杨逍依旧静静的站在原地,肩膀上连一滴露水都没有。
迷雾弥漫,没有笑声,只有黑气隐在其间。
杨逍缓步走了过去,到背着双手,就像李南方第一次见她的样子,眸光平静,脸色淡然,徐徐说道:“一千多年前,如果不是你昏庸无道,先祖创建的赫赫大隋,又怎么会在短短数十年内,轰然崩塌?”
迷雾弥漫的速度,轰然加快。
杨逍继续说:“你自己,也被宇文家的人割掉了脑袋。你的下场何其悲惨?如果不是八百那些奴才,你极有可能会被人从坟地里挖出来,鞭尸。”
轰隆隆。
迷雾中的黑雾,悠忽不见,藏龙涧下却传来隐隐的雷声。
杨逍不为所动:“如果不是你,远在大草原的先祖,又怎么会被李靖那个逆贼逼死?”
呼!
一条白色的匹练,忽然从断崖下急窜而上,狠狠砸向杨逍的脸。
那是一道水。
杨逍是爱惜衣服的人,身形一晃,躲开。
黑色龙形,终于跃然于迷雾之上,邪恶的笑声,响彻四野:“呵,呵呵。贱人!真以为我不敢把你怎么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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